如果有宜中陪伴,那将是多么幸福美满,令人惬意。太阳暖暖地晒在身上,风中飘来栀子花的香味。哦,宜中宜中,我是多么爱你。
白芍开始谈恋爱,把所有的业余时间都耗在舞会和咖啡馆里,晚上与我头碰头拿着几张照片挑来选去。
“小赵不错,样子很帅,可是家底太薄了,父母都是退休工人,对婚姻一点建设性都没有。”
“小钱的父亲是局长,但这个人性格太可恶,说他大男子主义吧,又完全不懂得担待,处处喜欢替人做主。”
“小孙有才也有貌,但是刻板,又笨,一点浪漫不懂,与他对着过几十年,不会饿死冻死,但是说不定会闷死。”
“小李好像也有意思要追我呢,但是不够主动,或者该给他一点暗示?我喜欢很多人追的感觉,将来留着做回忆也好。”
“哎,到底该选谁呢?”
我不会有这种烦恼,我从不必为选人犹豫,我早已经决定——宋宜中,只有宋宜中,除了宜中师兄,此生我都不做第二人想。
结果隔年春天姐姐嫁了小周,同赵钱孙李正式分手,只留下一大堆回忆。
我想她的晚年绝对不会寂寞,就算一样要变黄脸婆死鱼眼珠,但终究有过做珍珠的时刻,这是美女比丑女好的最佳馈赠。
我亲自替她扎花球花冠,为她准备花瓣浴的香精和花瓣,又用丝线在新娘婚纱上缀满小朵玫瑰和栀子花,一边轻轻吟诵:“柔柯剪翠,蝴蝶双飞起。谁堕玉钿花径里?香带熏风临水。露红滴下秋枝,金泥不染禅衣。结得同心成了,任教春去多时。”
姐姐问:“叽叽哝哝地说什么呢?”
“一首词,宋吴文英的《清平乐》,咏栀子花的,好兆头。以前送新娘梳头时不是都要念什么梳头歌儿吗,什么‘一梳梳到尾,二梳梳到哪儿’的,我不会那些,念首吉利词送给你。”
姐姐搂着我说:“现在这年代,喜欢诗呀词呀又愿意做手工的女孩子少之又少,将来不知是哪个有福气的娶了我妹妹。”
白芍的结婚典礼上,宜中被请来做司仪,而我是伴娘。
接新娘时他先看到我,片刻间没有认出来,冒失失说:“已经打扮好了?真是我见过的最美的新娘。”
我望着他只笑不说话,他莫名其妙,再一定神,反应过来,连呼该死:“原来是小白术,好久不见,成大美人儿了,我都认不出来。”
他拉我到镜子前,说:“看像不像小仙女?”
我穿的是伴娘纱,白中略带粉红,如果不经比较,乍一看也就像个小新娘,只差了头上的花冠。而宜中西装革履地站在我身旁,气宇轩昂,身材挺拔,真是一个标准的新郎。我忽然就泪水泫然了。
多么希望,多么希望这是我和宜中的婚礼,他是新郎,我是新娘,
从此我将挽着他的手踏过红地毯,一起走过今生。
十二岁到十九岁,我惟一想嫁的人,就是宜中。一份理想许诺了太多次,重复了太多次,假的也变成真的,何况我是真真正正地爱他,爱得强烈炽热,完全忘记自我。
哦,我已经十九岁了。
鲜花和婚礼分不开,婚礼和眼泪分不开。
那天晚上妈妈醉了,在婚宴上还好,只是说头晕。姐姐上了花车,母亲由宜中和我陪着一起回家。进门前她还清醒地向宜中道谢,但是倒在床上那一刻忽然就糊涂了,大声地喊着我爸爸的名字,喃喃说:“老白,你来看,我们的大女儿出嫁了,终于嫁了。”
我的眼泪扑簌簌落下来,身子发软,跪在妈妈床前哭得抬不起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