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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台大1954mdash;1(4/6)

有短暂的恋情。“咪咪”身高一米七零、身材一流、皮肤白皙,分手之日,我把她的来信都还给她了,我写的信,只剩下一封复本,就是发表在《李敖情书集》中的第一封。“咪咪”的父亲是名人,家世不错,她仪态在优雅中有股气焰,一看就是大家出身的。有一次我看到她手执线装本仁寿版《二十五史》,觉得古籍红颜,正好辉映。我至今还保有她送我的世界唯一一张她小女孩时的照片,神韵飘逸,有着混血儿的美丽。

我虽然也勾引过别的女生,但灵则灵矣,乏肉可陈,那个时代女生少,思想也不开放,我这种不去教堂、不会跳舞的死硬派,其实要找个理想的女朋友并非易事。“红颜知己”上的苦恼,使我大学念得很不快。我毕业后,1960年2月12日,在部队里收到萧启庆的信,有这样一段:“日前与姚老谈,他认为在我们班上,在各方面,您都是最成熟的一人。又说您不轻易写东西,而写出来的东西一定‘很像样’。我很赞同他的看法。”我想,姚从吾老师和我同班好友萧启庆的看法,正好可做为我历史系四年的总评价,我的确是一个“在各方面”够得上“最”字的大学生,虽然大学生这一阶段,我过得相当吃力。原因是“世俗的我”和“理想的我”的冲突:在内心深处,我高蹈自负,以超人自勉自许;但现实上,我没有足够的力量完全摆脱或操之在我,因此,年复一年陷在冲突局面里。总结是:在历史系四年,其实是我一生中最不满意的阶段,我缺乏令我折服的友情、缺乏稳定的爱情、缺乏经济能力,那是我一生中精神上最不从心所欲的阶段,比中学时期,尤有过之。我一生如果时光倒流,重过一次,我宁愿少活十年,也不要重过中学生、大学生那段日子。——成长的岁月其实是痛苦的。依靠别人的,那是“世俗的我”的沼泽,绝非“理想的我”的处遇。大学时代的结束,表示自己能够慢慢走向独立、走向茁壮、走向真正的独行其道。对“理想的我”说来,这才是真正的起步、真正的开始。

我在1959年6月18日毕业,8月2日南下台中,这天上火车时,到台北车站来送行的有周弘、景新汉、马宏祥、白绍康、华昌平、李华竣陈又亮、陈鼓应、祝庭生、张克斌、袁祝泰、朱广诚、黄锡昌、施启扬、佟耀勋、阙至正、孙英善、林淑美、杨祖燕、杨世彭、袁天中、萧启庆、王尚义、陈良渠、王曾才、李耀祖等二十六人。我在台北的五年大学风光,就此告一段落。交游之广,由此送行名单中可见一斑。这一现象,显示了我虽然一身傲骨、自命不凡,但在待人接物上,却从无满脸骄气,我不但休休有容,并且乐于与人为善。以我对理学院物理系的好朋友孟大中为例,就见一斑:孟大中的父母早在印度离婚,离婚后他和弟弟都随父亲到台湾读书,母亲仍在印度。有一次聊天,我忽然想起,如果离婚时,离婚证书上兄弟跟了母亲,那么兄弟两人即可视同侨生,不必当国民党的鬼兵了。孟大中听了,为之心动,希望我帮他假造一张离婚证书。我说可以,可是其中法律问题得找施启扬。于是到法学院找到施启扬,告以原委,遂由施启扬起草,捏造了一封符合当年印度离婚情况的“离书”其中每一细节,包括币值换算,都做得天衣无缝。造好后,由我亲自刻印二枚,做为证人。一人名“彭立云”一名为“孔昭庆”用印后,全纸用茶水泡过,再予晒干,于是大功告成。为求妥善,我建议孟大中去找台大训导长查良钊,查良钊当年也在印度,与孟大中的父亲为旧识,可做人证。查良钊在西南联大时外号“查婆婆”乐于助人,又为人糊涂,如告之以离婚时兄弟跟了母亲,他必然会跟着说模糊记得,如此在“离书”以外,可多一人证。于是一切依计行事,孟大中果然不必当兵,远走高飞矣!我的足智多谋,乐于助人,由此可见。台中一中老同学刘家顺,保送入台大,他印名片,头衔是“台湾大学政治系保送学生”洋洋自得。此公毕业后离台,在松山机场,飞机起飞了,还被警备总部下令飞回,把他逮捕。孟大中离台时,我到松山机场送行,我说:“这回你远走高飞,可自由了。”他说:“想想刘家顺吧!要真的飞走了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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