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一章(4/6)

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著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著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著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姐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姐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