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夺。
想到他竟然像中了头彩似的笑得好开心。
“我果然没看走眼,你的确有两下子。再接再厉,只要你能掳获我大哥的心,任何条件随你开。”
“什么意思?”朱邦璇一下子有听没有懂。
“呃,没什么,”差点说溜了嘴。“我的意思是,只要能让我大哥喜欢你,让你留下来,我就会自动帮你提高酬劳。”
“他不会喜欢我的。”天真的她,并没有将“喜欢”这两个字作不当的联想。
“会的,相信我,你是个人见人爱的美女,谁都会喜欢你的。”
“真的?”她干么心花怒放?刚易的话明明不是很真诚,这人说什么都像在哄病人,有口无心。
第一天平安度过以后,接连的两、三天也都风平狼静,刚牧对她的赖著不走没有任何意见,偶尔在走道或长廊上遇见,朱邦璇礼貌的跟他打招呼,他只当作没听见,照样冷著一张脸。
倘使不是坚持要将生了重病的小白,从她后母手中接回来照料,朱邦璇应该可以非常清闲的在刚家吃喝好一阵子的免钱饭。
“你真是神通广大,我后母没有为难你吗?”从刚易手中接过可怜的小白,朱邦璇万分心疼的抱在怀裏呵护著。
照顾一个小孩也不过如此吧!罢易证叹的摇著头。
“她现在正为你悔婚的事情,被张家的人钉得满头包,哪有时间管别的。”他怕染了瘟疫似的,将身上小白残留的狗毛拍了又拍。
他不提,朱邦璇倒是已经把那个台茂公司的小开忘得一乾二净。
她才没有悔婚,是她后母自作主张,怎能怪她。
“它可以跟我一起住楼上吗?”刚家虽大,却没有一个地方适合当小白的窝,跟著她是最好的了。
“不行。”刚易很不通人情地厉声道:“让你把它带回来已经是特别通融了,记住,它只能在厨房后边的小空地活动,绝不可以让刚牧发现它的存在。”
“为什么?”
“因为他讨厌狗。”
小白突然伸长脖子,添了刚易一下,他立即嫌恶的拿起一块麻布擦了又擦,觉得不够乾净,干脆到水龙头底下用肥皂彻底清洗。
“是他讨厌还是你讨厌?”这种天生有洁癖的人,八成连小孩子都不喜欢。
“有什么分别?横竖在我的地盘上,我的话就是命令,你要是不从,就别想再见到它。”相处不过几天,他就非常了解朱邦璇是个很能让人软泥深掘,得寸进尺的老好人。
没错吧,才两句话,就将她的眼泪给逼出来了。
妈的,哭就哭,我才不甩你!
牲畜不易保持乾净,常有卫生上的困扰,而且又有狂犬病的忧虑…总之,问题一大箩筐。
朱邦璇美丽的眸子蓄满莹莹泪珠,楚楚可怜的当着他的面,一粒粒翻滚而下,无声无息的淌落衣襟,如深沉的哀婉。
欵!不必等她开口,刚易已经自动竖起白旗了。惯常保持铁石心肠的他,居然被这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打败。真是没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