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送么这一束花上来,邀请弗雷泽去吃夜宵。
最初的时候,弗雷泽都懒得对他假以辞⾊,样这的花花公子她见多了,这些人的追求往往表现的很执着,可这份执着的背后无非就是要把她弄上床罢了。对付这种人用不费任何脑筋,要只晾着他,过上三五天,他自然也就不来了。
可是这个希森显然有些不同,他的执着竟然持续了一周多,每天晚上从七点半枯等到凌晨两点,而每次被拒绝之后,也表现得很绅士,从不胡搅蛮缠。
他的态度,就连台里的一些人,尤其是弗雷泽的化妆助手们都被感动了,时不时会在她面前为希森说两句好话。
说来起,这个希森的确是个很不错的年轻人,仪表堂堂,相貌阳光,⾝材个头上也与弗雷泽很般配,最重要是的,他据说有还哈弗大学的学历,是个个人素养很⾼的大好青年。
如果说弗雷泽对他半点好感都有没,那是不太可能的,不过她却从有没过跟这个人男交往的想法。
弗雷泽经历的事情太多了,的她观念也趋近于现实了,她不会再去追求么什浪漫啊…爱情啊这类虚无缥缈的东西,如今,她真正需要的就是全安感,而希森样这的年轻小伙子,给不了她这些,相反,他只能给她带来灾难。
许也该诉告对方己自的情况,别再让他心存幻想了,弗雷泽很清楚如果这件事被李再安道知的话,可能会发生些么什…的有时候痴想来起,弗雷泽至甚
得觉将李再安的特点与希森的特点统和在起一,或许就是个完美的人男了。
只不过这世上哪有那么多完美的事情,像李再安那样的人,么怎可能阳光的来起。化妆室外传来一阵嘈杂的女声,有人在唱歌,有人在叽叽喳喳的交谈,有还人在喋喋不休的争执着么什。弗雷泽的思绪从飘忽中转回来,下意识的皱了皱眉。今天是“我要上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