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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寄汉魏文魁豪门(2/2)

但是随着多次跟随氏勋猎,再加上日常无事时,也被获许在场院中习,阿飞箭的准倒是有了长足的步,基本上三十步内大的固定目标可以十发九中,慢速移动目标可以十发五中,快速移动目标偶尔也能十发一中,瞬移目标…当然不可能得中…

“那么《孙武》呢?”

“孟见梁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武艺稀松是正常的,因为家那几个家伙完全仗着力大招猛,真要考究起武艺来,恐怕还不如后世沧州大街上随可见的卖把式的,还得是最弱那。但是阿飞跟着他们,好歹能把各类步战兵,长的短的,带刃的带尖的,都能耍上那么一回,战翻一个半个伤兵不在话下。据家说,他要是好好地再练上几年,等成年了,就算当兵也能个阵

于是就在氏家庄院中,阿飞终于平平安安,无风无雨地活到了十六岁——虚岁算的,实岁应该是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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氏勋不禁“哈哈”大笑,伸手拍一拍他的肩膀:“好吧,那你今后便跟在某的边。”

了时间,那就得把前因后果全都描圆满了,以免节外生枝。所以他先说自己其实没学到什么东西,然后又编“遭遇贵人”“好生辅佐”云云,就是想把这“贵人”帽往氏勋上安。在县城内的短短几天接当中,他已经看清了这位氏勋公自视甚,而且野心,相信会很喜大帽的。

阿飞竭力装苦思冥想的样,然后用执铅笔的手势拿起树枝来,在土地上写了个“一”字,想了一想,又在“一”上面添了一横,然后在下面再添一横,最后在这“三”字后面又加了个“人”字——“见了面或能认得,不见面,却委实的想不起来了…”

果不其然,氏勋听了他这一番话,当场便打消了取他命的念。但氏勋内心还有疑惑,就问他:“还记得些什么,且背诵来我听——嗯,先说《论语》。”

尤其是,氏勋经常会带着他和家等人驰庄院,在附近山林中游猎,那就有机会捡两少主没啃净的骨来解馋,或者舀一碗少主没喝完的汤来。为了协助少主狩猎,阿飞终于有了一张还算看得过去的猎弓——橘木为角敷内,敷外,涂之以漆,以鹿为弦;还经常能领到铜簇苇杆野鸭羽的箭矢。

“几年不曾温习,大半忘却,也便还记得二三十个。”

“就开这句?”

“你小就记得开啊!那么《孟》。”

因为年纪还小,力气也小,所以阿飞那张弓的弓力还不到半石。家常用的弓就要得多了,据他本人嘘,竟然接近了三石——阿飞本就拉不开,也试验不来,只好由得家说嘴。

“嗯,还有…自反而缩,虽千万人吾往矣…”

到这章为止,可以说开篇已终,铺垫已毕,后面情节就该如同之就下一般泻千里了。所以说…求收藏,求推荐!

“《诗经》。”

除此以外,阿飞无事时还跟着家等氏汉们习武。必须承认,他这虽然是从饥饿中成长起来的,骨的还算不错,有了足够的碳化合填充后,很快膂力就有所增,再加上他那来自于另一世的理解力、领悟力,短短半年的时间,就已经练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稀松。

就这样,签完卖契,过手印,阿飞就是氏勋的人了,从此以后,不氏公要他往东还是向西,要他活着还是去死,甚至要他撅起腚来奉献,就理论上来说,他都没有推三阻四的权力——还好,就现阶段而言,氏勋的取向还算正常。

“识得几个字?”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好逑…”

“孙曰:兵者,诡也…不对,应该是国之大事,死生之地,存亡之,不可不察也…”

阿飞张就来:“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乎?”

阿飞就这样留在氏家为了。应该承认,虽然没有人自由,理论上每天二十四个小时,随时都必须支楞起耳朵来,等着主家吩咐,然后拼尽全力地去完成,好在暂时主家还没提过什么超他能力范围或者德底线的指令。比起在穷坳所过的日,不但充实了很多,而且住屋虽然简陋,好歹四俱全,虽然劣,基本能得个半饱。

氏勋抛给他一树枝:“写来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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