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特别行政区,首席行政官为总督,总督为丹瑞,向帝国皇帝效忠,总督只管民政,该区各个地方按“郡/县”改按,官吏大体不不变,计八郡六十二县,人口七十五万,大米一百万斛,士兵八万,全入帝国。
宗教地位:在夫甘都卢内可以自由信仰婆罗门教,官府要拨出年金以作扶持,中土大元的三圣教可在夫甘都卢区内自由传播,四个宗教在夫甘都卢区都是国教,地位平等,信徒可以自由信仰,允许同时崇拜多种宗教的神。在夫甘都卢国区内不设立宗教裁判所。因为阿三的神多如牛毛,要是设立这个机构,只怕要把夫甘都卢人全部关进监牢方可!
宗教政策只适用于夫甘都卢区,之外不受上述决定的影响,也不可在帝国本土设立寺院,传播阿三神教。(但帝国保护到达帝国本土的阿三信徒)
尽快成立联合工作小组,把四圣教的教义统一(就是自圆其说)、制作一部适用的法律施行于夫甘都卢区;
军队:加入帝国,逐步提高待遇,最终按帝国军队同等待遇等等,帝国此次来的远征军暂时派驻陆战4师(夏侯渊、夏侯惇、牛金)在区内驻扎,同时,派驻政工干部进入原有部队。
文字、语言、度量衡:印地语和汉语列为夫甘都卢区的共同语言,有五年过渡期,五年后,县令以上的官员必须懂得双语施政,学生采用双语教学,统一规定只有帝国中央政府的铸币才能在夫甘都卢区流通,采取帝国的计量方法与计量单位;
法律和传统:在适用的法律没有公布之前,暂时使用原法律。帝国尊重传统,在夫甘都卢区的风俗习惯照旧,该放假的节日一样放假。”
另有种种细项,例如税收优惠、中央财政向夫甘都卢国区投入、官府架构等等等。规定夫甘都人有受教育权利、饮用纯净水权利以及使用其它福利设施的权利。
谈判中,丹瑞是不幸的,他处于被动地位,那个样子丑丑的谈判对手(庞统)说了一大堆夫甘都卢国的政治、经济和宗教的数据,准确得令人瞠乎其舌,例如大家谈到军队,丹瑞要为他的民众争利益(加入帝国军队的待遇相当高),就说有军队十二万,不过庞统口若悬河,指出夫甘都卢区某地有多少兵,某某地又有多少兵,是吃财政饭的还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农民兵,说得一清二楚,丹瑞哑口无言!
只得勉强去争,最终是八万人加入帝国军队。
庞统取出一张纸念起来,念起了夫甘都卢区的经济数据,丹瑞越看越可疑,向庞统伸手道:“庞大人请把那份资料拿来看看。”庞统仔细看看后,嘿嘿笑道:“别看了,这份就是你们的统计报告的原件,本官刚刚拿到手,你们国内现存的是抄件!”
丹瑞晕倒:“这还怎么来谈判啊?”
丹瑞又是幸运的,所谓谈判,实际上按双方实力对比得到利益,由于夫甘都卢国实力强大,又是主动地举国完整加入帝国,因此,比起其它地区和国家,它更多的保留了传统,这也是李亦奇不得不作出的妥协。
谈妥了,丹瑞签署二份法律文件,一是他的退位诏书,二是宣布加入帝国的诏书,加入帝国的诏书的附件就是双方所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