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最感兴趣,完颜菜菜因从小在金国长大,也是兴趣昂然,只有老不死见识最多,反倒她成了陪同。
…
“不死,菜菜。这一路行来,各城却是越来越繁华,瞧这成都,远离战乱,倒似这天下,都是太平盛世!”林轩看着成都南门川流不息的人群,不由感慨道。
完颜菜菜连连点头:“早听说宋人地州县繁华无比。可惜北方战乱,即使是京师也都显得冷清,这成都城里定有不少好玩地玩意吧,姐夫!”
一路行来,她和林轩的关系也逐渐好了起来。虽然斗嘴依旧,但却多是玩笑,对林轩的称呼,也变成了姐夫,盖因她叫老不死姐姐之故。
“老公,咱们这便进去吧,瞧菜菜妹妹多兴奋呢!”老不死轻声笑道。
林轩点头道:“马上要见着生父了。自然高兴!”
岂料这话一出,完颜菜菜的笑容却是微微凝滞,再缓缓收了。口中徐徐说着:“姐夫,要是寻不到父亲。该怎么办,若是寻到他,他不认我呢?”
林轩哈哈笑道:“还没见呢。哪有那么多想法,这可不象你啊!走吧!”说完话,信步向前,老不死和完颜菜菜停了,便即跟上,三人悠悠然向成都城内而去。
清晨的阳光洒在成都城头。
林轩地前后左右,熙熙攘攘的人群,簇拥着站在城门的之外。
行脚商人,拉琴的老汉带着唱曲地小姑娘,贩马的,卖糖人的,挑担买茶地,各色人等,都找着相熟或者不熟的,一边闲聊一边等着城门开启。
这却是林轩第一见到如此情景,就如宋朝人文的一副水墨画一般,让他忽感觉自己也成了这画中地一分。
时辰一到,守门地军士得到命令,吱吱呀呀地推开城门,人群开始向着城中涌动,各自行向要去的地方。
林轩偕同二女,一路行走,见四处角落的早点铺上已经坐满了短衫地劳力们,而带着门面地茶铺,面馆则坐着些商人、或是秀才,更好的早点铺里则有些华
,看样子是腻歪了下人的服饰,大早跑出来溜达的公
林轩他们选了家面馆坐了下来,向伙计要了三碗甩面,吃了起来。刚一端上来,林轩就觉面汤颜色不对,一入口只觉咸而不辣,忽然想起似乎四川人此时尚未喜辣,本想吃吃川味,看来也只能算了,当下也不在意,大口吃了起来。
老不死、完颜菜菜也是吃得挺香,林轩觉得有些饿,又要了三个锅魁,老不死吃了半个也自饱了,完颜菜菜似是很喜欢吃,吃了自己那个还将老不死那半个也自吃下。完了意犹未尽的道:“真是好吃,和北方的面食却是不同!”
三人吃饱了出来,见面馆外蹲了不少短衣帮,他们肩上抗着扁担,手中拿着胡饼,大口嚼着。
却听有人议论道:“听说宗泽在京师破了金贼七万大军,之前汝州又一众号称山贼军的千人兵马竟赶走了金贼五万军队,那个领头地好似姓林…”
老不死听到这话,却是颇为高兴,完颜菜菜则冲林轩做了个鬼脸。林轩则是心中一动,暗道自己的名声竟传到了这里,说不得今后得虚报姓名了。
“嗯,那个英雄叫林轩,是灵宝山的山贼!这年头,山贼都比官兵要强上许多…”
“呸!”一个胖子赶忙道:“休要胡说,咱们天子官家也是坐镇扬州,说是再打几场胜仗,他便亲自帅兵北伐…”
“别吵吵嚷嚷地了,还是想想今天去哪接活不,码头的陈老板说他地货要明天才到,咱们晚饭可怎么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