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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渐渐的靠了过来,一边不住的朝上张望,然后再次点了点头。
哨塔之上站着几名火枪手,警惕的向四周张望。在他们的下面则是一些土木工事,道路中间被横上了栅栏,一名身着铠甲的剑士和几名长枪兵正在检查着过往行人,三名轻骑待命其后,一旦出了什么变故,随时可以接应。在道路两侧的缓坡之上,则是两队火枪手躲在掩护的后面,随时可以射击,在他们的身边更有擂木用绳索固定起来,碰上紧急的情况,只要砍断绳索,就能堵塞交通。
白文选自认他的部下也算得上是精锐,但是面对这样的哨站,一时半刻只怕也难以攻陷。而且,就凭着这么一点时间,完全足以让珠山主寨反应过来,无论是前来增援,还是做出其他的应对,都能够极其从容。
渐渐的,这支衣衫褴褛的叫花子军队走到哨塔周围,顿时引起了周围那些山民的围观。那三名哨骑也走了上去,同带队的那名剑士进行交涉,然后便放这么一支庞大的军队走了进去。
当白文选部缓缓的通过这个哨站时,那些衣甲已经破烂到不成样子的兵丁就忍不住朝着不远处的那名剑士看去,然后咽了一口唾沫。那一身盔甲散发着阵阵寒光,让人看得羡慕不已,作为一个士兵上阵保命最重要的东西,那一身铠甲怎能不让人心动,若不是知道这是友军,说不得就要上来抢。
同时,他们也在心中暗暗的感叹,那个员外真有钱。
实际上,孙永金很穷,从来发不起银饷,不过盔甲、火枪、粮食这些打仗的东西却是说不出的多。
这时,又有心人还发现,那名带队的剑士似乎在翻看着那些山民的文书,而且还在问着一些简单的问题。
于是,情不自禁的说道“我的娘啊,那个人识字啊”
听到这样的声音,更多的人忍不住好奇的向那名剑士所在的地方张望,发出啧啧称奇的响声,然后满眼崇敬的看向那名剑士。
在这个时代,能够识字的,那都是上层人物。不是一个殷实的家族,是不可能供养得起读书人的,而且就算是大户人家,也只可能挑选一两名最有潜质的人进入sī塾,考取功名。
看到这样的现象,就连白文选也忍不住好奇的问道“你们军中究竟有多少人能识得字。”
那名哨骑很随意的答道“所有的带队军官,大部分都是识字的,就算不识字的,咱们员外也要让他变成识字的,像我们这样的哨骑,员外就要求我们必须每天认识一个字,长年累月下来,我也算是认得几十个字的人了。”
听到他的话,白文选闷着头,没有再说什么,奶奶的,这就是差距啊。
他所不知道的是,其实并不仅仅只是带队军官识字,那些躲在掩护后面的火枪手,他们同样大部分都是识字的,而且还是简繁双体。
看着他的神色,那名哨探觉得很是骄傲,想不到堂堂的巩昌王也被他给唬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