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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衙门停尸(2/2)

孟天楚的工资是二两银,相当于月工资人民币二千元。明朝嘉靖年间,一两银可以购买大米二石,当时的一石约为九十四公斤左右,所以孟天楚的工资是二两银,可以购买一百八十八公斤左右的大米,论斤也就是三百七十七斤左右。照每人每月三十斤大米置计算,可以养活十二个人。所以蔡钊给孟天楚的工资还算比较的了。

蔡知县叹了气,:“正是,前日里,这张老汉与邻居家闹纠纷告到衙门里,晚生发‘和息票’让捕王译和捕快宋翔宇两人前去调解,不料王译失手将张老汉儿张老大推倒,第二天上午死了,张老汉一家认定是王捕所为,所以从前天起,停尸在衙门,要求追究王捕失手杀人的责任,还要赔偿若烧埋银。”

孟天楚:“既然已经受聘,东翁有何差遣尽吩咐。”

孟天楚:“这张老汉竟然敢停尸衙门,怎地如此大胆?”

蔡知县面现为难之:“理说,先生一路劳顿,应当歇息两天,只是下有一件为难之事,晚生无力置,秦掌柜在信中提及先生一天之内连破两案,真是天助我也,这件事恐怕要烦请先生免调了。”

随后,蔡知县又拿了六两银双手递给孟天楚,这是聘礼。接着,让跟班长随周全在内衙安排一院落给孟天楚一家居住。这师爷平日里都是在内衙帮助知县老爷理政务,也就是幕之宾。所以也住在知县老爷的内衙里。

这就算正式聘用孟天楚为刑名师爷了,工资每月二两。这在明朝中期,已经算是很的工资平了。要知,明朝官员的俸禄都是很低的,正七品知县每个月的俸禄折算下来,也就三两左右,靠这俸禄,别说请师爷请长随,连养家糊都成问题,只能想法设法找外快,其中地方官主要的收就来自于地方税收的截,俗称“火耗。”

孟天楚起客气了几句,双手接过关书,这关书用红封着,上写孟天楚老夫惠存。里面大红全柬,只见上写“关书”二字,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敦聘天楚孟老夫,在蔡钊知县任内,办理刑名一事,月俸脩金二两,到馆起脩,谨订。教弟蔡钊顿首拜。”

孟天楚笑了笑:“东翁可是为衙门停尸之事烦愁?”

孟天楚,说:“理说,礼聘先生为幕,应该摆酒设宴,只是这两天衙门事,一时不便,容后补请。”

“先生有所不知,这张老汉一家是咱们杭州钱塘县知县沈乃沈知县的远房亲戚,这沈知县与晚生一向不合,在后面撑腰想看我笑话的。而且,这件事情已经到了杭州知府温铭温大人那里去了,昨天下午,温大人把我叫去,狠狠训斥了一顿,说是这件事再不理稳妥,他只能向监察御史据实禀报,以我断无能弹劾于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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