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空气,最后消灭《文星》,还得靠内部作业的完成和官方正式出面动手。
早在《文星》被勒令停刊后第八天(196年1月4日),警总就以(“54”)训唤字第九三四五号查禁了《文星》第九十七期和李敖的《孙逸仙和中国西化医学》。3月22日,蒋介石批下了“可如拟试办”的张群签呈,表面上,似乎有诚意让文星活下去;骨子里,却大有花样!
在《文星》改组过程中,7月18日,警总忽然以(“55”)宫控字第四三六四号到四三七四号十一张联号公文,查禁了殷海光的《中国文化的展望》、李敖的《为中国思想趋向求答案》、《教育与脸谱》、《历史与人像》、《文化论战丹火录》、《上下古今谈》、《传统下的独白》、陆啸钊的《恶法录及其他》、李声庭的《人权·法治·民主》、《我志未酬》和于熙俭翻译的《邓肯女士自传》。这种印钞票式的联号查禁,是很荒谬的。例如李敖的《传统下的独白》,此书初版于1963年9月,如今事隔四年,竟发现不妥,才予以查禁,试问这四年间几万本的上市流传,若“影响民心士气”警总负责书刊审查诸公是吃什么的?所以这种查禁,纯属给《文星》改组好看,并无其他玄妙也。
当时《文星》改组,总编辑请的是军方人物胡汝森上校。胡汝森与警总政战部副主任段春理少将、政三处副处长伍一心上校、政战部第二处文化组主任李国道中校多次会面,1966年9月17日会面那次,据事后胡汝森记录,有这些对话:
李国瑾中校:最近李敖登广告要出十本书,我们对他一切来往读者的情形十分清楚,但仍有两点疑虑:
1.不知这十本书的内容是什么,是不是搅什么花样?
2.最担心是怕李敖借此搅问题,而萧孟能从中资助他。如果萧孟能万一在财政上帮助李敖出书,而不幸出了问题,则又将牵连“《文星》案”一切将不好处理(李再三强调此点)。
胡汝森:
1.我对李敖出书的内容完全不知。
2.据我的常识判断,李敖出书,可以不必别人资助。萧孟能亦不会资助李敖。10月28日,又有这些对话:胡汝森;萧同兹先生嘱以私人身分将《文星》编委会第七次会议记录一份,附11月份出版书目及内容表,拟出出版书籍初审意见表各一份,托转交段副主任。
李国瑾中校:谢谢。这种私人方式的联系很好,可以加强互相的了解。
胡汝森:本公司原租之店铺,业主要收回拆建大楼,现准备搬往峨嵋街五号,大约在12月份在新址营业。
李国瑾中校:
(1)并非夸大地说法,警总自总司令起下至各级官长,对萧老先生均表敬仰,绝不会找他老人家麻烦,所有警总对《文星》的态度,均是善意的。
(2)《文星》案原是一件相当严重的大事,萧老先生毅然担负《文星》改组的责任,将来在国民党的历史上,将占重要的一页。
(3)《文星》案至今未了,仍在试办阶段中,警备及“中央”党部对《文星》改组后的进展,都曾有报告给最高党局,迄未认为达到试办完成的阶段,这可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希望以后对书刊的出版,仍多慎重,以免另生枝节。
(4)关于“保持原有风格”问题,警备已与中四组交换过意见,中四组确曾有过此表示,但希望《文星》所保持者,乃其过往良好风格的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