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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大班的最后一夜》之喜剧成分(2/5)

说起来不好听,百乐门里那间厕所只怕比夜黎的舞池还宽敞些呢?童得怀那副脸嘴在百乐门掏粪坑未必有他的份。

即连最后,金大班偶然柔情的一幕,她说的话也不与金钱无关。对着那个周着怯态,来舞厅“旁观”的年轻男人,金大班笑盈盈说

我上文已提到,这篇小说之可能成为喜剧,是因为金大班不是一个悲剧型的人。而且,像货腰娘钓金婿这样的题材本,也颇有喜剧潜能。然而这篇小说的喜剧表现,最主要还是维系在语言与语调。

我们已看到,金大班真正是个重视金钱财,俗气不堪的女人。但正因为她是这样一个人,在她臭骂朱凤之后,居然能把自己手指上一克拉半的火油大钻戒卸下掷给朱风,让她和她“肚里那个小孽过个一年半载”益发显她当时的慷慨,是多么难得,可贵。

后来在舞池里,大华纺织厂的董事长周富瑞拉住她,求她去请一请正在向他赌气的小如意萧红。金大班笑:“那也要看你周董事长怎么请我呢。”就这样,她轻易向他勒索得到婚礼的十桌酒席。她半劝半正在吃醋赌气,一心想捉金婿的萧红,去陪周董事长,心里私自估计,那姓周的在萧红上“少说些也贴了十把二十万了”

小说始于作者的客观叙述。作者用生动,活泼,而略带夸张的吻,把金兆丽这个角,颇富喜剧意味地介绍呈现我们面前。一开,我们听到夜黎舞厅的楼梯上“一阵杂沓的跟鞋声”原来“由金大班领队”浩浩来了十来个打扮得衣履风的舞娘,使我们觉得看到了一队娘军似的。金大班妆扮得金碧辉煌,一尘世气味,但却梳个大士髻!突然,从楼门“窜”黎童经理“一脸急得焦黄”只显得可笑,而不显得可厌。她的自大个与火躁脾气,也只使人觉得可,而不可恨。

嫁给陈发荣之前,金大班早就托人打听清楚他的“基”知“两个掌是没有的事”但“三四百万的家当总还少不了”她嫌陈发荣“手有抠扒”“把钱看得天这么大”“可是明山庄那幢五十万的别墅,一买下来,就过到了她金兆丽的名下”为了捉住这么个老儿,她在容院还“不知了多少冤枉钱”她想起秦雄(一个恋着她的年轻船员)的银行存折,里面只有区区七万元存款。在她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来的台钱恐怕还不止那”她想,十年前她“金银财宝还一大堆”若是那时碰见秦雄这个痴心汉,也许就嫁他了,但她现在已四十岁,什么都可以不要,却要一个像任黛黛那样的绸缎庄;“当然要比她那个大一倍…先把价钱杀成八成”以示她的厉害。

当金大班得知她一手提的舞女朱凤,和一个香港侨生睡大了肚,而那侨生已回香港去时,她一句问的话是:“留下了东西没有?”朱凤摇。金大班大怒,气不忿朱凤“让人家吃”把好不容易抬的“价”毁掉。她骂她“把条大鱼放走了”“连他鸟也没抓住半

当年在上海,拜倒她玉观音裙下,像陈发荣那基的人,扳起脚趾来还数不完呢?

说到这里,我们虽对金大班已有了一个概念,但如果我们不同时研究一下这篇小说的语言与语调,就本没法觉到她是怎样一个有趣的人,因为我们无法看到她的“绝”。这样的话,我们就本捕捉不到这篇小说的喜剧特

金大班这个人,自以为了不起,颇轻视她周围那些没见过“从前那”“那架势”的人。她认为——有理地认为——夜黎之有今天的场面,还完全是“靠了我玉观音金兆丽这块老牌”和赖鸣升同样,她骄傲于自己的过去,最希冀得到别人的尊敬。她喜以“老大分自居,所以吃

难得的是,当作者从金大班的意识观叙故事时,往往三两句话,不但表现她的思想言语之俚俗,亦表现她的自大格;不但显示她喜剧式的世态度与观事态度,亦显示《台北人》里作者的“今昔对比”之一贯主题。下面是几个例

我们这里不许白看的呢,令晚我来倒贴你吧。

她在百乐门走红的时候,一夜转来的台钱恐怕还不只那。五年——再过五年她都好他的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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