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点成功的希望了。幸亏我没了枪,不然你现在已趴在那儿添自己的血了。你比你的同伙高明,那些孬包一般在离我帐篷十步开外就拾起半条命逃了。你是谁呢?咱俩是在哪笔仇债里结交下的缘分呢?前面就是铺位,开枪吧,兄弟。
他却没开枪。他想一点动静不出就搞掉一条命。刀杀人的快感比枪来得直接。想想看吧,从刀尖到刀柄,途中触到的一切:软的硬的,滑的涩的,统统有着清晰的质感。刀是联系两者的导体,挣扎的绝望、抽搐的痛苦,肉体死灭时的一切反应,都以独特的频率通过它来传导,而且这传导既准确又直接。这便是刀的美处,只因刀如此敏感,他在下手同时就知道扑了空。他的刀扎进了一堆破絮破羊绒,刀感到少有的窝囊,再锋利的刀遇到这类东西都败兴透顶。
这时不知从哪个角落里传出叔叔魔鬼一般的低哑声音。他说:“把你的刀扔掉!把你的枪也扔掉!然后从这里滚出去。”
叔叔讲一口非常地道的本地话。
那人一动也不敢动,他知道叔叔的枪专喜欢打动弹的东西。
若晓得我今晚没枪他可不会这样老实。其实叔叔就在门口,他可以像鹰一样蹲着睡觉,也能像马那样站着睡觉。他到底学会多少种动物的多少种睡姿,连他自己也搞不清。这时他只需一步就能跨出门逃掉;但他不愿作出那种狼狈的举动来。那样或许躲过劫难,但今后草地上骄横一世的叔叔就有了可耻的一笔。他宁愿赤手空拳地跟他斗一场,纵然死了,也让这家伙一辈子想起他就胆寒:一条真正的好汉即使手无寸铁也不是那么好杀的。
“缴枪不杀。妈的,你想惹老子开火吗?”他的声音已移到帐篷另一侧。他熟悉自己帐篷里的格局,因此怎么行动都自如。对方也挪了几步,跟他发出喊声的位置尽量保持对峙。但他一挪动就磕碰得稀里哗啦,险些被满地莫名其妙的东西绊倒。
他想,只要躲过他第一枪就好办。这种老爷子枪,虽然威力惊人但毕竟不科学了,压下一颗子弹再快的手也得耽搁两秒钟。只要赢得那两秒就全盘赢了。
“你到底缴不缴械?!”他不声不响又换了个角度。
他也一路作响跟着拐弯抹角,然后把那把腰刀缴出来,扔在双方的中间地带。
“枪呢枪呢?放老实点!…”
枪他却不扔下。叔叔也知道要缴他枪没那么容易。一声很沉的声响掷过来,叔叔一听便冷笑了:“那是一根树棍。”
天色微微亮起来。处于劣势的叔叔想,他马上就会看清我手无寸铁。
其实他早已感到了蹊跷,因为依叔叔速战速决的一贯作风,俩人早该有分晓了。叔叔今天怎么了,到现在还跟他推磨。这时他依稀看到叔叔的手空着,他心狂喜地泛起一股血腥。
叔叔知道自己的虚张声势已玩到头了。他一心一意只想着躲过他的头一枪。为缩小目标,他尽量猫下身。就在这时,他手触到一个冷硬的东西,那支没有钥匙的大铁锁。
他抓起它,并不觉得用了多大力气,它就被“咔嚓”一声扯开了。
那人一听,立刻老实起来。
叔叔知道,对方把这声音当作扳枪机了。“还不缴枪吗?”他抓紧时间唬他。一使劲,那锁头被捏拢,又一声“咔嚓”
他还在迟疑,叔叔便再将那锁扯开、合上。在对方听来,叔叔是过分自信,才不急于开枪干掉他,而先要用这种“嘁哩咔嚓”的声音把他折磨够、戏弄够。他这时已退到门口,突然一个闪身跑出去。
叔叔并不追他,在他手忙脚乱上马时,听见叔叔的声音撵过来:“我放你回去,是想托你传句话,说那个叫叔叔的人怎么让你拾了条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