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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一个拼凑罪状的地方(2/3)

是暗淡的。

那个辩护士谈得相当好,他那外省的语句,从前无论在黎也好,在罗莫朗坦或蒙里松也好,凡是律师都习惯采用,早已成为律师们的词藻,但今天这语句已成古典的了,它那持重的声调、庄严的气派,正适合公堂上的那些公家发言人,所以现在只有他们还偶然用用;譬如称丈夫为“良人”妻为“内助”黎为“艺术和文化的中心”国王为“元首”主教先生为“元圣”检察官为“辩才无碍的锄大士”律师的辩词称“刚才洗耳恭听过的论”路易十四的世纪为“大世纪”剧场为“墨尔波墨涅殿”在朝的王室为“我先王的圣血”音乐会为“雍和大典”统辖一省的将军为“驰名的壮士某”教士培养所里的小徒弟为“僧”责令某报该负责的错误为“在刊篇幅中散布毒素的言巧语”等等。这律师一开始,便从偷苹果这件事上表示意见,要说得文雅,那确是个难题;不过贝尼涅·博须埃在一篇祭文里,也曾谈到过一只母,而他竟能说得洋洋洒洒,不为所困。这律师认定偷苹果的事没有的事实证明。他以辩护人的资格,称他的主顾为商第,他说并没有人看见他亲自墙或攀折树枝。别人抓住他时,他手里拿着那树枝(这律师比较喜称树枝为树桠),但是他说他看见它在地上,才拾起来的。反证在什么地方呢?这树枝显然被人偷折,那小偷爬到墙外后,又因心虚便把它丢在地上。贼显然有一个。但是谁能证明这作贼的便是商第呢?只有一件事,他从前当过苦役犯。律师并不否认这件看来很不幸已被证实的事,被告在法维洛勒住过,被告在那里过修树枝工人,商第这个名字源让·第是很可能的,这一切都是确实的,并且有四个证人,他们都一就认了商第便是苦役犯冉阿让。律师对这些线索、这些作证,只能拿他主顾的否认、一有目的的否认来搪;但是即使认定他确是苦役

门时,被告的律师正说完他的辩词。全场空气已到了最张的程度,这件案开审已有三个钟了。在这三个钟里,大家望着一个人,一个陌生人,一个穷极无聊、极其糊涂或极其狡猾的东西,在一骇人听闻的真情实况的重压下一步步折伏下去。这个人,我们已经知,是个狼汉,被别人发现在田野中,拿着一有熟苹果的树枝,这树枝是从附近一个叫别红园的围墙里的苹果树上折下来的。这个人究竟是谁?已经作了一番调查,证人们刚才也都发了言,众一词,讨论中真相大白。控词里说:“我们逮捕的不仅是个偷果的小偷,不仅是个贼,我们手里抓获的是一个匪徒,一个违反原判、擅离指定住址的累犯,一个旧苦役犯,一个最危险的暴徒,一个久已通缉在案名叫冉阿让的贼,八年前,从土牢狱里来时,又曾手持凶,在大路上抢劫过一个叫小瑞尔威的通烟囱的孩,罪关刑律第三百八十三条,一俟该犯经过正式证明,确系冉阿让,当即据上述条文另行追究。他最近又重行犯罪。这是一次再犯。请先罚他的新罪,容后提审旧案。”被告在这控词前,在证人们的一致的意见前,瞠目结,不知所对。他摇顿脚表示否认,或是两朝天。他吃,答话困难,但是他整个人,从到脚,都表示不服。在这一排排摆开阵式、向他溺战的聪明人面前,他简直是个傻,简直是个陷了重围的野人。可是目前正是威胁他未来生活的急关,他的嫌疑越到后来越大,全观众望着这极尽诬陷、逐渐向他的判决词,比起他自己来还更担忧些。还有一层可虑的事,假使他被证实确是冉阿让,小瑞尔威的事将来也得判罪,那么,除监禁以外,还有死的可能。这究竟是个什么人呢?他那副冥顽不灵的表情是什么质的呢?是愚蠢还是狡狯?是懂得很清楚还是完全不懂?对这些问题听众各执一辞,陪审团的意见仿佛也不一致。这件疑案,既惊人也捉人,不但昧不明,而且茫无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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