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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市警署里一些问题的解决(4/4)

的事,”马德兰先生说“我想我受的侮辱应当是属于我的,我可以照自己的意见处理。”

“我请市长先生原谅。他受的侮辱并不是属于他的,而是属于法律的。”

“侦察员沙威,”马德兰先生回答说“最高的法律是良心。

我听了这妇人的谈话。我明白我做的事。”

“但是我,市长先生,我不明白我见到的事。”

“那么,您服从就是。”

“我服从我的职责。我的职责要求这个妇人坐六个月的监。”

马德兰先生和颜悦色地回答说:“请听清楚这一点。她一天也不会坐。”

沙威听了那句坚决的话,竟敢定睛注视市长,并且和他辩,但是他说话的声音始终是极其恭敬的:“我和市长先生拌嘴,衷心感到痛苦,这是我生平第一次,但是我请求他准许我提出这一点意见:我是在我的职守范围以内。市长先生既是愿意,我再来谈那位绅士的事。当时我在场,是这个婊子先跳上去打巴马达波先生的,巴马达波先生是选民,并且是公园角上那座石条砌的有阳台的三层漂亮公馆的主人。在这世界上,有些事终究是该注意的!总而言之,市长先生,这件事和我有关,牵涉到一个街道警察的职务问题,我决定要收押芳汀这个妇人。”

马德兰先生叉起两条胳膊,用一种严厉的、在这城里还没有人听见过的声音说道:“您提的这个问题是个市政警察问题。根据刑法第九、第十一、第十五和第六十六条,我是这个问题的审判人。我命令释放这个妇人。”

沙威还要作最后的努力:“但是,市长先生…”

“我请您注意一七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的法律,关于擅行拘捕问题的第八十一条。”

“市长先生,请允许我…”

“一个字也不必再说。”

“可是…”

“出去!”马德兰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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