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农发行成立之时,国务院层领导就对农发行提了“两不”要求:不购置豪华汽车,不购置
档写字楼,要完全从服务农业、农村经济为
发
。除此之外,另有人士提
农发行“不要设分支机构,以避免风险”但农发行成立不久,便背离原来的初衷,一举购买约3万平方米的写字楼,也就是月坛北街甲2号的月坛大厦南楼。月坛大厦1998年竣工,农发行总行第一时间即已
住。月坛大厦已经成为农发行的代名词。
,更多的政府官员在绝对的权力面前涌动着以权谋私的冲动。
胡楚寿收受农发行大连分行程某贿赂10万元。
因为农发行窝案已经牵涉到胡楚寿儿胡刚。胡刚因该案已被北京市检察院反贪局立案侦查。
北京市月坛北街甲2号,这座北京西二环边上的大楼是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所在地。作为政策
银行,农发行的办公地址及业务范围鲜为人知,在业内有“最寂寞的银行”之称。
2005年年底,胡刚从国外回到海南时被警方抓捕归案。
据法院的判决,1996年至2003年间,胡楚寿利用其担任中国农发行副行长、国有重
金
机构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利用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单独或伙同其
胡刚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
折合人民币635万余元。
随即,检察机关介此案。
2003年6月,审计署2002年审计报告提到:1996年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以租赁的名义,委托某公司购买电设备和汽车等固定资产,总金额9。2亿元,其中8。1亿元曾被挪用投
市,
行
票买卖,所获收益去向不明,涉嫌重大经济犯罪。当时负责该租赁工作的就是胡楚寿。在侦查中,反贪
门发现该租赁案牵涉到一家大型公司,而且确认胡楚寿之
在该公司拥有
份,由此查
胡楚寿涉嫌受贿。
胡楚寿收受两家圳企业共90万元港币的贿赂。
即将退休的胡楚寿就这么落了。
检方同时表示,胡楚寿认罪态度好,向检方坦白代了他的犯罪行为。
胡楚寿收受当时尚未升任副行长职务的于大路30万元贿赂。
胡楚寿通过儿胡刚收受
禾公司总经理蔡国安500万元贿赂。
为此,农发行共租赁了8000多PC台式机、PC服务
、笔记本电脑,还为各机构租赁激光打印机、路由
、UPS等设备。其中仅农发行总行
备的PC机就超过300台,已基本
到了人手一台。显然,为农发行提供租赁业务的公司,是这笔大买卖的受益者。
作为农发行窝案的二号人,媒
和于大路本人,都将其在本案中的
份定位于“执行者”
农发行官落
的导火索,就是这些租赁业务。
“执行者”于大路
2004年6月初,刚刚参加完全国金监事会议的胡楚寿被宣布“双规”同一天,农发行腐败窝案的“二号人
”、农发行副行长于大路也遭遇同样的命运。于大路在审计署披
的农发行“租赁案”发生时,还任财务会计
主任,胡楚寿调离农发行后,于大路顺利升任副行长。
除办公大楼外,存储并理银行日常
易信息的大型主机,以及独有的电
安保监控设备,为另一项最重要的投
。一份资料显示,截至1999年,农发行总行、省分行、地(市)分行及县级支行的电
化网
数量约占总数的85%,共约1647个。
审计风暴揪胡楚寿
很快,第一个卷农发行腐败窝案的胡楚寿,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受审。检方指控,60岁的胡楚寿涉嫌受贿600多万元。胡楚寿承认了检方指控的事实。
1994年6月30日,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正式向农发行划转农业政策信贷业务,由中国农业银行代当时尚未组建的农发行接收。1994年8月,农发行总行的组建工作基本完成。
为了读者尽快清农发行窝案的来龙去脉,首先应该介绍一下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成立的有关背景资料。
银行业内很多人士认为,农发行完全没必要建立这些分支机构。但实际情况却是,全国1000多家农发行县级支行,均斥资建办公楼。如辽宁某市农发行分行办公楼,耗资近1。2亿元。
胡楚寿,1945年7月生,湖南汉寿县人,曾任农发行农业信贷主任,农发行第一副行长,并分
资金计划工作。2001年,时年56岁的胡楚寿调
中央金
工委,先后
任中央金
工委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信达、长城资产
理公司监事会主席。
于大路书香门第,15岁时在黑龙
检方指控胡楚寿涉嫌收受共600多万元贿赂:
1994年4月19日,国务院下发“国发(1994)25号”文件,宣布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依上述文件,农发行最初的业务范围相当广泛,兼有信贷业务和财政任务,即承担国家的农业政策金
业务,代理财政
支农资金的拨付,主要任务是“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对“两不”约束的突破并未就此中止,农发行分支机构的建设也锣密鼓。到1997年3月末,农发行在机构设置上实行总行、分行、支行制,系统内实行垂直领导。总行设在北京,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有35个分行,地市二级分行295个,县(县级市、区)支行1613个。全行员工接近6万人。
胡刚,1973年1月生,1994年7月大学毕业后圳京仪投资发展公司工作,1995年5月至1997年8月在北京某公司任职。随后
日通成科技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长。据工商资料显示,日通成科技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胡刚、韩效国各持50%的
份,知情者透
,胡刚
的250万元
金,实为蔡国安代付,而韩效国也是蔡国安的亲戚。
2006年1月18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
胡楚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
,并
没收个人全
财产。法院判决后,胡楚寿没有提
上诉。
在这起窝案中第一个落的是农发行原副行长胡楚寿,他的落
缘于2002年的审计风暴。
据北京检察机关的调查,1996年初,胡楚寿与北京
禾电
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蔡国安相识后,将儿
胡刚引荐到了
禾公司。1997年12月,蔡国安通过胡刚,得知农发行有一笔2亿元的租赁业务。在胡刚的斡旋下,胡楚寿将这笔业务
给了
禾公司,因此获得了500万元“好
费”尽
胡楚寿认为这500万元是“
手山芋”他还是收下了,并让儿
胡刚用此款注册成立了北京日通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998年10月,胡刚通过日通成公司介禾公司,持该公司10%的
份。1999年12月,日通成公司所持
禾公司10%的
权全归胡刚名下。此时,胡刚在
禾公司的
权达到5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