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是下午三多钟。
“啊…同喜同喜。”李维的脸大家是知
的,更何况对方说的也没错:“你这是要…去哪儿啊?”
稍晚一些时间,李维亲自目送莎莎离开东瘟疫之地极西的新阿瓦隆镇。觉得不放心,又开启隐匿模式,用舞空术跟了一路,这才重新回到了新阿瓦隆镇。
那只可怜的驭风者发了一声悲鸣,几乎
泪汪汪的看着自己的主人。不过,那只血
灵啥也没说,继续自己手上的工作。
于是,在手忙脚的老板娘和新服务生的指
之下,李维在酒馆后院找到了莎莎。
和她相的时间也不短了,快整整三十六个小时了——虽然对方黑了自己不少钱,但是好歹也是有一面之缘,对方也对自己还算不错,最起码劝自己千万别加
血
十字军,这就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傻瓜。”叹了气,莎莎
:“走吧,去吃最后一顿——见面时间只有一天,也没什么好说的。想要在你
上赚这里最后一笔钱,没想到却赔了到这里之后的第一笔买卖。真是…你请客,没问题吧?”
“——男人,有不得不的事情。”李维
义正言辞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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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西下,李维这才回到了除了木板床之外,什么都没有的家。
“…谢谢了。”莎莎甜甜地笑了笑,:“认识你很
兴——虽然,以后再见面说不定就是敌人了。”
“幽暗城,然后去奥格瑞玛。”
李维有些惊讶的看着前的血
灵——和她手里的大包小裹。
“…祝你好运。”李维,心说对方真够好运气:“我只是个人类,不能理解几乎永恒生命的痛苦与快乐。不过,还是希望你能过得快活些。”
以及,觉上已经要死了的一只驭风者。
“…?不是说,去银月城么?”李维不解的看着对方:“而且,不是说明天么?”
“不会啦不会啦,我是中立主义者,血十字军现在应付天灾依旧已经焦
烂额了,哪儿有闲工夫去对抗
落?”李维耸了耸肩膀,
无所谓状:“我们也不是联盟,也不是
落,只不过是一群疯
罢了——你不是说过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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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是疯
,你
嘛还要去加
血
十字军?”
“本来是明天要去银月城的,不过中途了
小问题。”比了比自己的小手指,叹了
气,一
坐在了驭风者庞大的
躯上,
:“今天我就要启程了——钱也赚的足够了,服务生也当够了,我打算去奥格瑞玛碰碰运气,也许,那里可以开始我另一段人生。”
所以!在巫妖王攻这里之前,李维似乎需要去劝对方离开新阿瓦隆镇——当然,据说她
上就要离开新阿瓦隆镇,跑回银月城了。
“…五个银币就别装绅士了,快吧你!
完了这一顿,我们…不,你这辈
估计是见不到我了。”
普通情况的话,李维如果遇到这事情,只是一个相
一天的人,他绝对不会拼着惹一
嫌疑,去劝别人参加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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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你来了?——恭喜你终于加了疯人院,成为了一个职业疯
。”不知
是不是对自己的嘲讽,或者是对自己的不满——李维发现,血
灵妹
在把一个绳
困在驭风者
上的时候,狠狠地用了一下力。
不过,这已经不算什么了——他要的,是今晚完成巫妖王的命令,
碎回城卷轴(正式名称:阿彻鲁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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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这场为期一天的血
十字军之旅。
“…五个银币之内的话,毕竟我还没发军饷。”李维了一个请的手势:“
丽而尊贵的血
灵小
,请赏光。”
李维从新阿瓦隆熔炉走了来,来到了莎莎所在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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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哟…没想到啊,还真的能见你最后一面?”
而再晚一些,则是李维送另一个人…外娘,女德莱尼莫兰扎特前往暴风城。认识的时间也不久,他同样不知日后会发生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