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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4章金甲美女武士(2/2)

“哼,雕虫小技。”珍妮虽然刚刚成为金甲武士不久,从没有过跟血皇和血后过手,但她却听她师父讲过,血皇和血后惯用的对付他们的手段。

欧洲三族,血族的武是獠牙和利爪,人狼族的武也是大的狼爪和利牙,只有血甲族使用的是剑或、枪或者弓箭。

对于血后从背后攻击她,珍妮本不理会,因为蝙蝠人的利爪本穿不透金甲的防御,更会让他们的利爪断裂,是以她里只盯着叶盛,想先把他除掉,再回过来对付丽丝。

丽丝手中可没有神兵利,不敢接珍妮的这一招,急忙一个飞闪过,振翅一飞,落在了十几米远的地方。

珍妮惊讶地望着叶盛的手,震惊地问:“你…你怎么会…怎么会能用兵?”

“当啷”一声,就在珍妮奇怪叶盛为何对她迅猛的一剑不躲不闪的时候,叶盛手了,手中竟然多了一把匕首,跟她的黄金剑来了一次猛烈的撞击,大的撞击力使得珍妮几乎拿剑不住,踉踉跄跄地向后退了五六步,到了丽丝的边。

如果珍妮知,今晚叶盛的目标只是挑起血族与其他势力的争斗,她只是自己送上门的,估计能气得吐血。

但因为每个月只有那么一夜,就对人狼族有了很大的限制,血甲族也会避免在月圆之夜跟人狼族手。

单说一下人狼族吧,狼人与人打斗,有两方式,一是人形状,人形状态,狼人是可以使用武的,但却跟普通人没什么区别,可因为有了武,就使得狼人的战斗力大增,欧洲三族的实力排位第二。第二就是月圆之夜化人狼,实力翻倍,力大无穷,刀枪不(寻常的,遇到黄金剑还是不行),这个时候的狼人实力不亚于血甲族。

“黄金剑?”叶盛神中闪过一抹锋利的光芒,心中冷笑,你有欧洲的黄金剑,我有华夏的秋匕首,咱们就来一个,看看谁的兵才是神兵利吧。

血族的血皇拿起兵,实力就已经不下于金甲武士,再加上一个血后,珍妮几乎是芳心一颤,她有后悔今晚的孟狼了。

分开对付她。”丽丝见状,急忙低声提醒叶盛,然后就突然一个飞,跃到了珍妮的后,朝她反扑过去。

叶盛熟练地转了转手中的秋匕首,哈哈大笑:“珍妮,你们只知来华夏夺去七佛珠串,却不知佛珠串的秘密吧,嘿,今晚你死定了,本皇也不怕告诉你,七佛珠串已经被我们血族所得,已经改变了本皇的质,接下来会是整个血族,哈哈哈哈,到时候,所有的血族都能拿得起兵,你们血甲族称霸欧洲的日已经到了。”

血族之后血后丽丝一人来到了华夏,所以珍妮也就跟过来了,她的目的有二,一是争夺七佛珠串,二是想借机将丽丝除去,如此一来,纵然血族和人狼族联手,也绝不可能再是血甲族的对手了。

珍妮心大震,这个消息真是太震撼了,血族的蝙蝠人若是个个都能拿起武,那真可就太可怕了,血甲族的攻优势一下就没了,而且,珍妮看得来,叶盛所用的匕首,也是一把神兵利,固然她的金甲不怕,可血甲族的其他人呢,未必能挡得住叶盛匕首的攻。

可血族就不同了,他们本就有一个类似乎血甲族盔甲之类的防御之血衣,若是再能拿得了兵,实力自然就跟血甲族不相上下了,这是血甲族最不愿看到的。

就说丽丝吧,她今年四百五十八岁,成为血后也有三百多年,在这三百多年中,金甲武士却已经换了差不多八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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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甲族跟血族和人狼族不同,他们的寿命跟正常人的寿命差不多,只是活得稍微长一些罢了,但绝对赶不上血族动辄就几百岁,人狼族一百多岁的寿命,所以,血甲族的人员,更换得也是最快的。

珍妮大惊,顾不上手臂酸麻,急忙一个转,挥剑向丽丝劈去。

虽然每一代的金甲武士都会比血皇和血后年轻,可是他们的金甲和黄金剑,几乎是世界上最固的防守和最尖锐的攻,就算是几百岁的血皇和血后也不是他们的对手,除非联手对付其中一个金甲武士。

更主要的原因是,血族的传承靠的是血后,一旦血后死了,血族的传承也就算了,那么血族也就只有灭亡一途了,但,让珍妮没想到的是,计划得好好的,却是她一了血族的陷阱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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