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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土地制度(2/2)

廖莹中问:“陛下,如果大地主手中的土地由于无人租借耕,会不会导致荒废?”

我让小七搬来椅,让所有人坐下后:“众位卿,你们都是我朝之栋梁,朕今曰叫你们前来是想和大家商议一下我朝的土地制度。小七,给大家上茶。”

“既然是他们自己的土地,当然可以自由买卖,但是一旦他们将自有地卖后,朝廷是不会再无偿地分给他们了。第二也是可以的,农可以自由选择,其协议同样受律法保护,但是倘若他们所选择的租用东家因故破产,则其受到的损失官府不会赔偿,至于第三嘛,朕暂且还没有想好,先顺其自然吧。”

“有这可能,不过,即便土地闲置,也一样要纳土地税,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其超分的税收甚至会于其买卖的价值,朕认为这些地主一般不会让其长期空置吧;其次,在土地使用制度和理制度上会台相关条例,来杜绝土地的荒废。”

除了贾似平静外,其余人都是一副受若惊的模样,坐下后急忙喝了狮峰龙井,齐声:“谢陛下。”

“师臣请说。”

贾似也言:“陛下,老臣有个建议。”

“以上是朕对于土地所有制度的设想,各位卿还有何看法和补充?”

“土地变革牵涉面太大,当曰老臣也只能在两浙西路试行,陛下的变革更胜于公田法,老臣以为不可一下在全国实施,当在某一路试行后再逐步向全国推广。”

要知上朝时大臣们坐下喝茶是不可能的事,即使是在偏殿,这也是破天荒的第一次。

“福建路?在理。”贾似笑笑。

“师臣之言甚是,朕的想法和师臣一致,所以在条件成熟时,朕会从福建路试行。”

尚书光祖先:“陛下,臣有三个问题。一是农民的自有土地可以买卖吗?二是农民是否也可以向其他土地拥有者租借,而不是租借官田。三是这国有和私有的比列以多少合适?”

声宣:“宣太师贾似,商业江万里,廖莹中,礼廷鸾,光祖,吏叶梦鼎,朱貔孙,工汤汉,刑陈宗礼,崇政殿讲学文天祥,陆秀夫,朝会后至偏殿候旨。”

我开门见山:“朕打算在公田法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一完整的土地政策,将土地制度细化为土地所有制度、土地使用制度、土地规划制度、土地保护制度、土地征用制度、土地税收制度和土地理制度及土地制度等。朕首先来说说土地所有制度,目前我朝的土地归属有国有官田和私人田地两,其中官田占有率为约为二成,大地主阶层土地占有率为七成,普通农民约为一成。朕的想法是籍农民的人数,分给他们一定数量的田地,这分田地的所有权归农民所有,朝廷只是取极少的税收或者脆不收,这农民的自有土地可以保证他们的基本生活衣无忧,如果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和力,他们可以向官田司租用土地,当然这分田地的税收会些。对于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阶层也是一样,他们家里的超照超的比例必须纳更多的土地税,如果他们没有能力耕这么多土地,那他们可以将手中的土地卖给朝廷,这样就可以将公田法中的行回购变为他们自愿的行为了。对于民,各地官府尽快为他们办理籍,同样享受我朝的土地分。这分自有地的用途完全由他们自己决定,朝廷不得涉。对于租借来耕的土地,其所有权还是属于国家,农可以和朝廷签订协议,或短期,或长期,此协议受我朝律法保护。对此各位有何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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