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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章mo女猎吻14(2/2)

在人生路上这途的旅人是应该去追随他的人脚印呢,还是应该去遵从心的指导?

这小丫说的还真像那么一会事,不过最后两句引用的话是什么来啊,不像是欧罗大陆的文法格式。

,周围十米的山岩树木尽数被爆炸箭断炸碎。

而我却总是可以找到直线回家的路,即使被蒙上睛转三圈,也还是一样。

“那家伙难看不见光亮吗?”刹那说自己的猜想。

雷克斯弯着腰,怒冲冲的窜了过来。

我想这次刹那也许是对的,看来只要有少许光,对方便无法看清了。

我轻声召唤风的灵,抱着刹那,抓起雷克斯红胡沿着由树林空隙投影的月光地带悄声前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方向很好的,因为小时候老为了锻炼我,经常将我独自扔山里。

我们赶向前一后一只炸箭掀起了无数的碎石。

刹那的小嘴又被我捂住了,我低声说:“是声音。对手如果无法看到光明的话,那他对声音一定非常的。”

“兰斯,我们已经第N次路过这棵树了。”刹那有气无力的用指在一棵大樟树上划了一横线。

而每次以最快的速度回家,老总是以不解的神看着我,摆与她姣好相貌十分不搭的猥琐表情问:“兰斯,你是用撒的方法路标的吗?”

刹那将闪着雷光的纤指一天空中一明月,慷慨陈词着。

我抱着刹那站在了明亮的月光下,刹那为了渲染气氛在手中还燃了一束雷光。

“你们两个小鬼也太没有礼貌了,我的名字叫雷克斯,而且以年龄来算,你们应该对我用敬称。”

虽然摆脱了弓箭手的追杀,但我们陷更麻烦的困境,那就是…迷路。

早已被她划的伤痕累累,所以再加上这么一条,也看不有什么分别。

“红胡,红胡!”

“那好,那我们就踏上光明的大。”

“猪倌,猪倌!到这里来。”

这是一个很哲学,很辩证的问题。我以前从没认真考虑过,但现在好像是时候仔细想一下了。

“危险!快走。”

“为什么还能找到我们…唔!”

我抱着刹那倒在落叶间,看着烟尘碎石四起的林间不断的冷气。

“什么啊!这是基本的礼貌,是礼貌啊!”“太计较荣辱,便会使自己忘记朗。太计较得失,便会使自己忘记慷慨。太计较退,便会使自己忘记豪迈。太计较尊卑,便会使自己忘记情义。总之,凡事斤斤计较便会使自己的生活之枯萎凋落。我们生存着,便应该谨记‘人生在世须尽;莫使金樽空对月。’”

“好了!猪倌,不要太斤斤计较了,那会让你的生活失去趣味的。”刹那说

唉!…我仰望着夜空,长长的叹了一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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