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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十六夜樱hua战争超级模仿(2/2)

要打破一群,数百名A级能力者的防线,说难也难,说容易也容易,最快捷的手段无疑是以泰山压,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一力降十会,以绝的力量一下冲垮对方的防线,然后从容撤走,那么剩下的事情就不需要凌云去心了,自然会有混战在等着十一区的者们。

但是凌云却不需要那么,因为他约定的日是十六日!现在也只不过是第十三日而已,凌云并不着急打破对方的防线!

让他们不敷。手中存量本没多少。

PS1:明天一章番外,不是承诺,是必定。

PS2:那么,来了…

无奈的摇,扔掉了沙漠之鹰,建起了一把M16,对着自己的手臂又是一梭弹,却仍然如同刚才一般,只是带起一连串的红斑,却只不过几分钟便已经消除了。

而凌云现在要的,只是需要打破那一防线,便可以坐收渔翁之利!因为其余的S级能力者都是散,都是无的浮萍,他们的情报网连低级的能力者都不如,明显是老虎的他们是绝对不屑和另一老虎或其他的兔的,所以尽防线之后有S级的者,但是于对自的自信和自傲,他们仍然会冲去,在防线打破之后…

PS3:话说这本书沦落到要吃低保的地步,确实是对在下尊严的一个严重挑战,表示想要完本,却不会潦草的…至少在下的尊严不会让在下潦草的完本…

缓步走军需库中,凌云却发现十一区中的很多武居然都是国际上最尖端的!

最后,凌云把目光放在了狙击步枪上,然后在那一堆的狙击材和反狙击材中,找到了一把大家伙:西蒙诺夫PTRS反坦克步枪!

事实证明,沙漠之鹰这威力大却不适合群装备的大径大威力的手枪在凌云,也就是S级者面前,完全就是一把玩。只不过是60化的肤被沙漠之鹰在零距离打击下居然也只是凹去了一现了一个红红的而已,就好像被蚊叮过一般那么大的

军人的火炬和普通的人类的火炬不同,军人的火炬中总是有一些血腥,还有朗在其中,那肃杀的气息,尽是十一区这没有见过血的军人都会有一些,尽不太,但还是可以察觉到一些,至于为什么不是单纯的血腥,那是因为十一区的渔民上带着的血腥居然比军人更多!(鲸鱼本无罪…)

现在的凌云算是S级能力者,在他不用COS的能力下,利用100的化系能力和一名S级的武者对拼自信是不落下风的。

PS:最近迷上了《混在三国当军阀》,看得有些迷,更新的事情抱歉。

也就是《双星》中,某位红发的小萝莉拿着的那把东西…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便是如此!

凌云这可没有疯,他只不过是在测试枪的能力还有他自己的能力罢了。

但凌云却偏偏的选了这一条战术,在让回来的老人与骑士们各自去完成自己的任务,而凌云却直奔十一区的“自*军”军需库,在封绝之中,或许不能说一切都被凌云掌控在手中,但是略微的知却还是可以的。

只不过是想了想,凌云就已经了然,米国不但住了红国的卵(台*湾),却仍然不放心,知十一区与天朝的血仇,以大价格把科技的尖端武卖给了十一区:反正十一区的舰队和远程武(导弹等)已经被限制,卖给他们些枪让他们去对付红国把,反正没有船与制空权的十一区是打不到米国上来的。

翻了半天才找到一把沙漠之鹰,上了膛,也不其他,直接对着自己的手臂来了一枪。

钝刀

而现在凌云就以自己作为标准,来测试一下到底需要什么钱才能给自己造成伤害。

这是凌云定下的战术。在这个暗世界的手横行的年代,很多人下意识的把作为一对付普通人,无能力者的快捷,至于那这东西去对付能力者?那真是天下之大稽,姑且不说化,化,钢铁化,等能力者,就算是A级能力者也绝对不会惧怕狙击枪的瞄准,特有的知能力可以让他们在一瞬间发现锁定与杀意,而迅捷的手可以让他们瞬间躲避狙击。只要稍稍的偏移,那么狙击的目标便会失之毫厘差之千里,威力大的狙击枪都是如此,更别说自动步枪与手枪了,或许连对方的肤都穿透不了把,更别说那绷的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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