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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一百一十章新驭兽dao暮公会(2/2)

鞋店老板对郑峰说:“如果你们想找唐会长,去市中心吧!到时候只要随便问一下路人,应该就能找到日暮公会了。”

细心的郑峰单从这两上,便可以判断,唐明这个记忆中的邋遢大叔,现在似乎混得相当不错!

郑峰记得他离开之时,城中百姓已经开始接受佣兵,原本还以为日暮公会或许能有些起,想不到如今回来,唐明和公会都已经不在,莫非后来又现了什么变故?

......

“搬了?”郑峰有些好奇,看来唐明混得并没有他想象中那般不堪。

饱餐之后,郑峰步行在日暮城大街上,突然想起唐明那个可怜的家伙,那家伙当初追求自己公会会长女儿不成,还被坑到这座敌视佣兵的日暮城,不知现在如何?

以说永不见雪。特别是日暮大裂谷附近的地带,温度好比天然火炉,只是靠近外围就有四五十度,更别说是峡谷内

郑峰来到新的日暮公会,大门之上悬挂着一块崭新的牌匾,为百年沉木,上面雕刻着‘日暮公会’四字,字形铿锵有力,笔画木三分,就算不懂书法的他也能看这块牌匾上的刻字,必定自于大师之手。

鞋店老板是个中年大叔,国字脸,长得平平无奇,但还是和善,看见丽丝这个披斗篷的奇怪小孩,也没有询问什么。

回想第一次看到日暮公会大门的情形,郑峰和丽丝都忍不住发笑,当时满大门的烂菜、臭和番茄还记忆犹新。

“你们离开日暮城也有一段时间了吧,在一年多前日暮公会就搬了。”

现在日暮公会,不时有佣兵,门若市,随着人,打量一番,工会内的装饰并不奢华,却有沉稳之,郑峰他们见识公会众多,这里也只能算是中等,不过只要对比一下曾经的日暮公会,立刻就会觉得这里端大气上档次~

“谢谢叔叔~”丽丝乖巧的和鞋店店主谢,之后郑峰照店主所说,来到日暮城市中心,这里的人量明显的增加了数倍,随意向路人询问,那路人果然知日暮公会所在,替他们指了来。

第一,从鞋店店长的称呼上便可得知,想当年,唐明这个满脸胡渣的大叔在日暮城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存在,结果现在居然被百姓称为‘唐会长’,这在从前本不敢想象!

第二,日暮城如今开始复苏兴起,这时候地价肯定非常昂贵,被各个商会争夺,说是寸金寸土也不为过,特别是市中心这黄金地带,更是如此。新日暮公会居然可以建在寸金寸土的市中心,已经说明了很多事情。

【ps:谢书友‘eps1992’的打赏和提神醒脑茶。】

城后,郑峰带着牙去了一间餐馆,了一大桌的味佳肴,满足牙那看起来小,实际上却是异次元空间的小肚

在郑峰示意下,丽丝到鞋店,向老板问:“叔叔,请问这里之前不是日暮城的佣兵工会吗?还有一个满脸胡渣的红发怪大叔,他现在去哪里了?”

心血来,郑峰带着小丫照记忆中路线,来到日暮佣兵公会,却发现这里早已是人非,竟改成了鞋店…

数年前郑峰离开日暮城,日暮大裂谷中的虎王虽然愿意与人类和解,让城中百姓放下心中一大重担,没有了虎王带兽屠城的威胁。如今这座新终于恢复一些生气,帝国东的大商也与日暮城建立起了经济易,城门来来往往的车队,总可以看到上面有着各个商会的标记。

郑峰和丽丝在公会里并不起,佣兵工会本就算是个龙蛇混杂的地方,在公会中不以真面目示人数不甚数,特别是某些想发布‘特殊’任务的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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