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过一丝的犹豫。
“你真的这么信任萧何?”曹参的脸上闪出一个古怪的表情,似是忍俊不禁。
“怎么?莫非萧何也是你们的同党?!”这下轮到慕容仙骇然色变了,因为他想到了自己在泗水城中的一家老小,包括他新纳的那位名叫燕儿的小妾…
那白嫩腻滑的胴体,如蛇扭动的小蛮腰,无病呻吟式的缠绵,勾人魂魄的眼波…只要一想到这些,慕容仙总有再现雄风的迹象,可这一次,他却没有了这种感觉。
这绝不是他已老了。
事实上,他此刻的年龄正是一个男人最有魅力之时,他之所以感觉不到那种欲火焚身的感觉,只是因为心中的恐惧。
“萧何不仅是他的同党,也是我的朋友,其实此次我们行动的计划里,萧何就是最活跃的参与者。”说话的人是刘邦,他双手背负,踱步向前,站到了慕容仙的面前。
“这么说来,我岂不是瞎了眼了?”慕容仙顿时一脸沮丧,似乎再也无法承受这一连串的打击,整个人仿佛垮掉了一般。
“不,恰恰相反,这反而证明了你阅人的眼力着实不差,谁见了萧何、曹参这样的人才,都会加以重用的,这不能怪你,要怪,也只能怪他们太优秀了。”刘邦非常欣赏地看了曹参一眼,随即望向他身手的秦军——此刻这数千人马显然已经没有了任何斗志,只能是顺其自然,静观事态的发展。
对刘邦来说,策反这数千秦军加入到他的义军行列,已成了他当前的第一要务。虽然天府谷一战,义军将以大捷告终,但义军之大胜,在于刘邦运筹帷幄,出奇制胜,若真是两军对垒,正面交锋,义军不过是江湖中人组成的一帮乌合之众,显然不会是训练有素的大秦战士的对手。
于是刘邦突发奇想,才会单身一人前来单挑慕容仙,他的用意所在,是想通过与慕容仙的交手,来证明自己是一个强者,更希望能震慑秦军,建立威信,以利于收服这些大秦士卒。而事实似乎也正如他所预料地发展,当他的眼芒从人群中一一划过时,他看到了自己希望看到的崇敬与畏惧的眼神,这对他来说,的确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开端。
此刻的慕容仙,已是双目无神,呆若木鸡,刘邦已不屑再看他一眼,只是登上谷边的一个最高点,大手一挥道:“各位卖命于大秦,只是为了养家糊口,图个温饱,这无可厚非。但是今日天下之大势,已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大秦亡国已是指日可待的事情。所谓‘识时务者为俊杰’,假如各位依然为了一点微薄的军资而继续为大秦效忠卖命的话,是为不智!何不干脆搏上一搏,加入到我义军的行列,为日后的荣华富贵拼搏一番?”
他的话音一落,在曹参手下的一帮亲卫的附和下,数千秦军中顿时有人大声响应,还有极少数人眼见大势已去,又有强敌环伺,只得随大流般地加入进来,一时间天府谷中热闹一片。
刘邦的脸上露出一丝欣喜,似乎没有想到事情竟会如此顺利。当下召来七帮首脑,将秦军人马重新划分,然后化整为零,分散安置于义军各营。
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以有效地控制这些秦军,以免生事哗变。但更重要的一点,也是刘邦的目的所在,是想以这些秦兵为师,让手下这帮江湖中人尽快地适应自己军人的身分,学习排兵布阵、行军打仗的各项事宜。惟有如此,他才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打造出一支属于自己的精锐之师。
手有精兵,才是逐鹿天下的根本。
刘邦显然是深谙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