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伴中任何一人的生死于不顾,因此在突击的时候,多一个帮手是很有利的,何况加洛琳还是个很不错的帮手。
看看月影已经偏西,祁连山道:“好吧,我们该动身了,现在把药酒给马匹喝下去,我们要赶路了。”
收拾起一切,从新上路,改马疾奔,黑茉莉显得很兴奋,它很久都没有这样快跑过了。
可喜的是这一天没有风,连一丝轻风都没有,前面那一列人留在沙上的蹄印很清楚,用不着仔细地搜索追踪了,而且在大漠上行进,根本没有路,认准方向,直线前进,除非遇有障碍才绕一下,这一路上却没有什么大障碍,更绝的是这一片平原都是漠漠黄沙,连杂草都很少,牧民不至,族人绝迹,老薛用作地狱谷的通路也很有道理的。
无垠的黄沙,就形成了一道天然隔绝闲人的屏障,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冒着必死的危险,携上三四天的水份与口粮,来到这片死地上去探索一个不知道的地区。
他们疾奔了一阵,祁连山突然勒缰跳下马背,停止了前进。
加洛琳也急忙跟着下马,不解地望着祁连山。
祁连山紧皱着眉头,注视着远处,那儿彷佛是处高坡,隐约有火光闪现。
过了片刻,加洛琳也渐渐能够辨别出,那是一堆堆火堆,分散在一个高坡上。
祁连山轻轻说:“这些人一定是满天云的手下,我们必须特别小心,老薛身边已经有帮手了。”
“你是说这些人是定居在那个高坡上!”
“我想是的,满天云说过他已经打进了玛尔米乞部,这话大概是可信的,不过他最多也只是混进一部份人去,为了就近能得到支援,必须要在外面也驻有一些人,我想这就是他驻扎在外面的人手了。”
“那一定会有很多了!”
“不知道,距离太远,看不真切,不过我判断也不会太多,真有很多人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的火堆了,火堆是为防止狼群的,但是只要有很多人聚居在一起,本身就具有一种警戒的作用,野兽的嗅觉较为灵敏,野狼的鼻子尤其尖,在气息中它们可以嗅到危险,就不敢去接近了,只要是满五十个人聚居的维吾尔牧群,晚上只点一堆火以为守夜者取暖之用,照样很安全。”
祁连山也是第一次走沙漠,但是在一般的常识以及一些特殊的知识,却比个老沙漠更丰富!
加洛琳不再开口了,她跟着这个男人相处了已经四天,四天中也学到了很多,也得到了很多,祁连山已经是她的一切,是她一辈子也不愿离开的男人,但是她在树林中草原上孤寂的长大,与鸟兽为伍时,早已学会了一件事,那就是动物们的结合。有些动物们开始结合在一起后,就永不分开,那不是感情,而是双方的需要,有些动物在一段时间结合,然后又自然地分开,陌不相识,即使强把它们关在一起,却会互相伤害,那不是它们没有感情,也是它们的需要;在需要孤独时,一个喋喋不休的伴侣只会增加对方的厌恶,要使对方一直对她需要,就必须使对方不讨厌自己,虽然她是从鸟兽那儿学来的这一点,却非常的重要,如果她生活在人群中,或许永远都学不到这一点。
祁连山又看了一阵,才沉声道:“不管那儿有多少人,我们还是要去的,骑上马吧!”
“我们不是要悄悄地步行过去吗?”
“还早,等接近一点再下马步行,节省体力,只是我们不能快跑,只能慢慢地走,不能发出很大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