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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蛛丝ma迹(4/7)

他在街上摆摊子卖药,生意不好不坏,通州城中的江湖知名人物很多,都是给金刀李老英雄来祝寿的。

金刀镇八荒李天浩在江湖上有侠中之王的美誉,他的技艺高,人缘好,心肠热,急公好义,为人正直宽大,交游又广。

举凡江湖上的名人,跟他都有交情,而他的家道又殷实,为通州的大豪。

所以,他的六十大寿是轰动武林的大事,早在半年前开始,就有远道的江湖人物启程专为他祝寿而来了。

叶如倩是这一群贺客中最出色的一位,每天都有一批衣冠楚楚的江湖侠少陪着在城中走动。

她自然也看见了王刚,而且很想打个招呼,但王刚则忙着做生意,显然没有招呼之意,她也不便造次。

只有掏钱买了一包药,这次她很识相,没买龙虎散而买大力丸,免得又碰了个钉子。

因为她已经领教过王刚的怪脾气,龙虎散是他祖传的治伤良药,他不肯卖给糟蹋掉的人,而自己的确不会去吃他的龙虎散。

大力丸呢是唬人的,只有些枣泥和补药,吃不坏人,但也不见得真有什么健体增力的功效,买了不吃也没关系。

旁边还有几个公子哥儿拉她道:“叶姑娘,你买这个干吗?那些末流江湖人的吹嘘你也相信!”

叶如倩颇为不满地道:“卖药的江湖人品格不见得比你差,人家是江湖末流,你又算是几流的?”

那个家伙碰了个钉子,不敢说话了。

王刚却不理会这些言语,捡了一包药给她。

叶如倩很细心,看见那包药是特用一张纸新包上的,包上有字,一时却看不清楚。

她到了个没人注意的地方,才掏出来打开,字条上却是约她今夜初更在社公祠见面。

社公祠就是土地庙,通州的社公祠很多,却只有南门的社公祠最有名。

那倒不是南门的土地公特别灵验,而是社公祠前有一半广场摆了许多小吃摊,形成了一个夜市。

到了晚上,那儿特别热闹。

叶如倩心中对这个独臂的汉子,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感情。

虽然知道他是黑龙王刚,也知道他是个回头的狼子,但是沦为在街头卖药,那毕竟不是个令人看得起的行业。

她虽然斥责了那个同伴,但心中未尝不认为那是江湖末流,只有穷途末路的江湖人才干这一行。

王刚应该未至江湖末流的地步,却偏偏选了这个行业,使她很费解。

她对王刚认识不深,但关系却很特殊,王刚是在一个很危急而重要的关头上救了她,使她十分感激。

所以她希望找到王刚好好地谈一下,看看是否能帮他的忙,回报一下,她老觉欠着这份人情很不舒服。

所以对王刚今夜的约会,她是十分乐意去赴约的,因此她还假说身子不舒服,推掉了两个青年的约会。

等不及到起更,她已经在社公祠前等候了。

看看这个,瞧瞧那个,倒也颇有意思,有些很好吃的东西,闻起来很香,想必味道也不错。

她很想去尝一尝,但是却鼓不起勇气坐下去。

她虽是江湖侠女,不拘小节,但却是大小姐出身,父亲和师父都是名家,自小也是家人仆妇侍候长大的。

所以她的心中始终放不开,跟那些短装苦哈哈的人在一起,虽然那些摊子上也有女的顾客,而且衣着也不错,但她心中却把自己与别人分成了两个世界。

幸好社公祠的人很多,没人特别注意她。

也幸好王刚到得也不算很迟,天才擦黑,王刚已在一家小酒棚前向她招手道:“叶姑娘,请到这里来!”

这所小酒棚还不错,总算搭了个棚子,摆了十几张桌子,比那些露天的吃食摊子高尚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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