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畏惧远超过对法律的信赖。遇到事情第一念是逃避惩罚,而不是在法律的范围内尽量确保自己的权益。如果能有更
的法制观念,此次悲剧的程度就能大大降低…”
这个说法让真的让与会的营级党委成员都“神一振”,这可是立起了一个了不起的规矩呢!
了逃跑的事情,连长直接
掉。那营级
们是不是也要遭受严厉的
置?一众营级
都在想着自己的事情,大家甚至完全忽略了团长所说的只是把连长撤职,而排长什么的好像提都没提。
当然,队用的是军法。若是战场上,李光祖敢逃跑立刻就是死刑。营政委也觉得此次
置的这么重,目的就是要通过此事来震慑一下,
调一下纪律的严肃。被团长抓住了这个问题,营政委也不想
什么反驳。他也只能自认倒霉。
营政委当然觉得团长说的不对,他压抑住不满,用公事公办的语气说:“李光祖并不是以军人的
份去杀人的,李光祖动手的时候是觉得他是哥哥,他有权力教训不听话的弟弟。他此时行使的是代理的父母的权威。这
分其实是一个民事案
。我们
队没必要连这个都揽到
上吧?要怪
队没教育好,这个我认为真不是
队的事情。”
营政委的发言中很大一分是直接从祁睿上尉的报告中摘取
来的,祁睿上尉的报告内容很有
理。既有对
本制度的
持,也有对事件本
的一个合情合理的看法。
为兄长,就算是摆摆威风也不是不能被接受的事情。如果他只是打了弟弟一顿,骂了弟妹一番,
队
多可以说李光祖
理问题的方式简单
暴,这个事情本
能叫事儿么?
等营政委报告完毕,团长冷笑一声“说起来,了这么大的事情,你们这反倒跟有功一样了。听听你说的,什么
化教育,在
队里面
化法制观念。这还是大功一件啊!”听了这话,政委脸
变得非常难看。团长先把这些撂
来,摆明了是要
置人的前奏。是的,此次杀人案对军队的影响是有的,不过远没有严重到这个地步。
团长听了营政委的反驳,他眉一竖“这些我们且不说,那你们就教育
一堆逃兵来?
了事情不说认了,逃跑!这也是你们在
队
行的教育么?!”
团长这是什么意思?营政委心里面惴惴不安。难上面对团长
了一些严厉的
置,以至于团长这次要狠狠拿营政委开刀不成?可是这次杀人案事实清楚,人证
证俱在,人也抓到了。审判李光祖的是军事法
,意外杀人罪判了十年,畏罪潜逃判了十五年,数罪并罚,判了二十年,很快就要送回亚洲服刑。这个
罚大家都觉得稍微有些重,那团长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营政委听了这话也暂时没办法立刻反驳,的确,李光祖最严重的罪行是逃跑。意外杀人只判了十年,畏罪潜逃判了十五年。这森严的制度倒是真的让队的同志们
到了悚然。大家嘴上不敢说的太明白,其实心里面是很觉得有些过了。
而团长接着对营政委说:“看着你不服气的样
,你觉得我说的不对么?”
读着报告,营政委偷看了其他党委会议的参与者,发现大家神
都缓和了不少。看来营级
们对此观
是比较支持和认同的,连团政委脸
也缓和很多。只有团长还板着脸,一副要发作的模样。
团政委的脸更难看了,但是团政委却也没说什么。营级
们没一个敢在此时说话的,连长说
掉就
掉,营级
此时说话,团长一句“营级的停职”,那就是立刻停职的下场。在这个时候,谁敢
来
这个霉
。
团长看压制住了营政委,他环视了与会者一圈,然后才继续说:“此次的事情是个大事,军队里面是不允许逃跑的。
为军人,
了事情之后就要有军人的骨气。
可杀,骨气不能丢。好汉
事好汉当,这才是合格的军人。这次的事情证明了
队里面的风气需要
化。我是这么觉得,那个连的连长先撤职。看看他带
来都是什么兵!以后,凡是
了这样的事情,
队负责人立刻停职!”
于是,此次事件大概也算是有了个结果。犯事的李光祖无期徒刑,连长祁睿上尉被免去了连长职务。某意义上,这也算是对此事
了个足以说得过去的
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