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作寺大匠、一人。丞、主簿、录事。各二人。统左右校署令、各二人。丞、 左校四人,右校三人。各有监作左校十二人,右校八人。等员。
左右武卫府,无直阁已下员,但领外军宿卫。
国王、郡王、国公、郡公、县公、侯、伯、、男,凡九等。皇伯叔昆弟、皇
为亲王。置师、友各二人,文学二人,嗣王则无师友。长史、司
、谘议参军事, 掾属,各一人,主簿二人,录事,功曹,记室,
、仓、兵等曹,骑兵、城局等参 军事,东西閤祭酒,各一人,参军事四人,法、田、
、铠、士等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六人,长兼行参军八人,典签二人。
祖又采后周之制,置上
国、
国、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仪同三司、 开府仪同三司、上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大都督、帅都督、都督,总十一等,以酬 勤劳。又有特
、左右光禄大夫、金紫光禄大夫、银青光禄大夫、朝议大夫、朝散 大夫,并为散官,以加文武官之德声者,并不理事。六品已下,又有翊军等四十三 号将军,品凡十六等,为散号将军,以加泛授。居曹有职务者为执事官,无职务者 为散官。戎上
国已下为散实官,军为散号官。诸省及左右卫、武候、领左右监门 府为内官,自馀为外官。
人。助教、国、 太学、四门各五人,书、算各二人。学生国
一百四十人,太学、四门各三百六十 人,书四十人,算八十人。等员。
左右内率、副率,各一人,掌领备已上禁内侍卫,供奉兵仗。又无功、骑兵、 法等曹及行参军员,余与虞候同。有千
备
八人,掌执千
刀;备
左右八人, 掌供奉弓箭;备
二十人,掌宿卫侍从。
典书坊,右庶二人,舍人、通事舍人各八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内 坊典内及丞各二人,丞直四人,录事一人。内厩置尉二人,掌内车舆之事。
左右武候,掌车驾,先驱后殿,昼夜巡察,执捕
非,烽候
路,
草所置。 巡狩师田,则掌其营禁。右加置司辰师、四人。漏刻生。一百一十人。
上国、嗣王、郡王,无主簿、录事参军、东西閤祭酒、长兼行参军等员,而 加
左右卫、左右武卫、左右武候,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并有长史,司 ,录事,功、仓、兵、骑等曹参军,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左右卫、 左右武候各六人,左右武卫各八人。等员。
左右卫,各置率一人,副率二人,掌中禁卫。各置长史,司
及录事,功、 仓、兵、骑兵等曹参军事,法曹、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四人。员。又各有 直阁四人,直斋八人,直齐、直后各十人。
左右领左右府,各大将军、一人。将军,二人。掌侍卫左右,供御兵仗。领千 备
,十二人。掌执千
刀;备
左右,十二人。掌供御弓箭;备
,六十人。 掌宿卫侍从。各置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二曹参军事,铠曹行参军各一人。 等员。
行台省,则有尚书令,仆,左、右任置。兵
、兼吏
、礼
。度支兼都官、 工
。尚书及丞左、右任置。各一人,都事四人。有考功、兼吏
、爵
、司勋。 礼
、兼祠
、主客。膳
、兵
、兼职方。驾
、库
、刑
、兼都官、司门。 度支、兼仓
。
、兼比
。金
、工
、屯田兼
、虞
。侍郎,各一人。 每行台置
货,农圃,武
,百工监、副监,各一人。各置丞、
货四人,农圃六 人,武
二人,百工四人。录事
货、农圃、百工各二人,武
一人。等员。
门下坊,置左庶二人,内舍人四人,录事二人,主事令史四人。统司经、
门、内直、典膳、药藏、斋帅等六局。司经置洗
四人,校书六人,正字二人。
门置大夫二人。内直置监、副监各二人,监殿舍人四人。典膳、药藏,并置监、丞 各二人。药藏又有侍医四人。斋帅置四人。
左右领军府,各掌十二军籍帐、差科、辞讼之事。不置将军。唯有长史,司, 掾属及录事,功、仓、
、骑、兵等曹参军,法、铠等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军 十六人。等员。又置明法,四人。隶于法司,掌律令轻重。
左右虞候,各置开府一人,掌斥候伺非。长史已下如左右卫,而无录事参军员, 减行参军一人。
太置太师、太傅、太保、少师、少傅、少保。开皇初,置詹事。二年定令, 罢之。
左右监门,各率一人,副率二人,掌诸门禁。长史已下,同内率府,而各有直 长十人。
左右监门府各将军,一人。掌殿门禁及守卫事。各置郎将,二人。校尉,直 长,各三十人。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曹参军,铠曹行参军,各一人。行参 军四人。等员。
左右卫,掌掖禁御,督摄仗卫。又各有直阁将军、六人。直寝、十二人。直 斋、直后,各十五人。并掌宿卫侍从。奉车都尉,六人。掌驭副车。武骑常侍、十 人。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
督、二十人。员外司
督、 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
使劳问。左右卫又各统亲卫。置开府。左勋卫开府,左 翊一开府、二开府、三开府、四开府,及武卫、武候、领事、东
领兵开府准此。 府置开府,一人。有长史,司
,录事,及仓、兵等曹参军,法曹行参军,各一人。 行参军。三人。又有仪同府。武卫、武候、领军、东
领兵仪同皆准此。仪同已下, 置员同开府,但无行参军员。诸府皆领军坊。每坊东
军坊准此。置坊主、一人。 佐。二人。每乡团东
乡团准此。置团主、一人。佐。二人。
家令、掌刑法、膳、仓库、什
、
婢等事。率更令、掌伎乐漏刻。仆、掌 宗族亲疏,车舆骑乘。各一人。三寺各置丞、家令二人,寺各一人。录事。家令二 人,寺各一人。家令领
官、典仓、司藏三署令、各一人。丞。
官二人,典仓一 人,司藏三人。仆寺领厩牧令一人。员。
左右宗卫,制官如左右卫,各掌以宗人侍卫。加置行参军二人,而无直阁、直 寝、直斋、直后等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