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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四十二(6/10)

年,通还京,群臣交劾,论死系狱,夺券,籍其家。正统四年特释为民。景帝立,起都督佥事,守京城。御也先有功,进同知,守天寿山,还其家产。景泰三年卒。天顺元年诏通子琮嗣成山伯。琮子镛,成化时赐原券。传爵至明亡。

陶季容者,世为水尾土官。交阯平,以为土知县。历归化知州,迁宣化府同知,守北闲堡。宣德元年遣所部阮执先等追贼,至清波县为所获。既而遣执先还,招季容,胁以兵,不为动。宣宗闻之,擢宣化知府,降敕奖劳。贼复遣人诱季容,季容执以送沐晟,而导官军败贼于水尾。王通弃交阯,季容率官属入朝。

陈汀,古雷县千夫长,数从方政击贼有功,政信倚之。王通弃地,汀北行,为贼所得,授以官,令守交州东关。汀挈其家九十余人从间道走。贼追之,家属尽陷,汀独身入钦州。帝嘉其义,以为指挥,厚赉之。

他若土官阮世宁、阮公庭,皆不愿从利,率所部来归,乞居龙州、陈州之地。帝命加意抚恤,资粮器用官给之。

赞曰:成祖因季犛纂立,兴师问罪以彰天讨,求陈氏后不得,从而郡县其地,得取乱侮亡之道矣。蛮疆险远,易动难驯,数年之间叛者数起,柳升以轻敌丧师,王通以畏怯弃地。虽黄福惠爱在交,叛人心折,而大势已去,再至无功。宣宗用老成谋国之言,廓然置之度外,良以其得不为益,失不为损,事势所不必争,非独惮于劳民而绌于筹饷也。尝考黄福与张辅书言:“恶本未尽除,守兵不足用。驭之有道,可以渐安。守之无法,不免再变。”权交事之始终,盖惜张辅之不得为滇南之沐氏也。

部分译文

张辅字文弼,河间王张玉的长子。燕王起兵时,他随从父亲力战,任指挥同知。张玉在东昌战死,张辅继承父亲职位。他随从燕王战夹河、藁城、彰德、灵璧,都有功。随从入京师后,被封为信安伯,食禄千石,给予世袭诰券。妹妹是皇妃。丘福、朱能说张辅父子功勋俱高,不可因为是私亲就薄给赏赐。永乐三年(1405),他进封为新城侯,加禄米三百石。

这时安南的黎季嫠杀其国王,自称太上皇,立儿子黎苍为帝。共原国王之孙陈天平从老挝来投奔朝廷,黎季嫠假装请他回国。皇上派都督黄中率五千名士卒送他回去,前大理寺卿薛岩做他的副手,黎季嫠在芹站埋伏兵,杀死陈天平,薛岩也死了。皇上大怒,命成国公朱能为征夷将军,张辅为右副将军,率领丰城侯李彬等十八位将军,士兵八十万,会同左副将军西平侯沐晟,分道进讨。兵部尚书刘俊赞佐军事,行部尚书黄福、大理寺卿陈洽供应粮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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