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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史陈迹上奏崇仁儒士昊与弼的学问德行,命令江西巡抚韩雍以礼聘请到京城。
一到便召见,任命为左谕德。
昊与弼推托有病不接受。
皇帝又命令李贤引见于文华殿,委婉询问说:“推重您的学问德行,特意授予宫廷之官,烦托您辅佐太子。”昊与弼坚决推辞。
皇帝在文华殿赐宴,命令李贤陪侍,降敕命褒奖赏赐,派遣行人官送归,算是特殊的恩典。
到了成化十九年,广东举人陈献章被举荐,授任翰林院检讨,而准许他返还家乡,礼数和恩典都大大减轻了。
其后,弘治年问,浙江儒士潘辰,嘉靖年间,南直隶生员文征明、永嘉儒士叶幼学,都因被举荐授任翰林院待诏。
万历年间,湖广举人瞿九思也授任待诏,江西举人刘元卿授任国子监博士,江西处士章潢人未到京城,祇是在京城迁授顺天府训导。
而直隶处士陈继儒、四川举人杨思心等虽然都被举荐,而祇是把姓名下发到礼部而已。
塞祯九年,吏部重新提议举荐孝廉,说:“祖宗朝都偶尔实行一次,没有固定的制度。
现在应该通行于直属行省,持别注意发现人才,果真有孝廉、怀才抱德、经书明畅、德行善美的人才,由司道官员报送巡按,复核后,上疏报告,检验考试之后录用。”当时纷纷举荐,遍及全国,但是都授任残破了的郡县之职,最终没有大的效果。
到崇祯十七年,命令豫、楚被攻陷了的州县所缺的官员全部听凭巡抚、按察使官征召选派重新设置,不拘泥于是否科举出身,还是杂流、生员人等。
逭便是仓皇之中求贤,不是国家太平之时举荐士人的制度。
至于正德四年,浙江的大官举荐余姚人周礼、徐子元、许龙,以及上虞人徐文彪。
刘瑾因四人都是谢迁的同乡,而草拟诏书出自刘健,便假传圣旨把周礼等交给镇抚司,贬谪戍守边防,命令布政使林符、邵宝、李赞以及参政、参议、府县官吏十九人处罚米二百石,并且削除刘健、谢迁的官职,而且用文字形式定下条令,余姚人不能选任京官。
这便是因为举荐而得到祸害,又是其中一种变化。
任命官员的事,文官归吏部,武官归兵部,而吏部职掌权力尤其重。
吏部共有四个司,而文选司执掌铨选,考功司执掌考察,其职位尤其显要。
选人除进士、举人、贡生之外,有官生、恩生、功生、监生、儒士,又有吏员、承差、知印、书算、篆书、译字、通事等杂流。
进士是一条途径,举贡等是一条途径,吏员等是一条途径,这就是所说的三条途径并用。
京官六部主事、中书、行人、评事、博士,地方官知州、推官、知县,由进士选任。
地方官推官、知县以及学官,由举人、贡生选任。
京官五府、六部负责总务的首领官,通政司、太常、光禄寺、詹事府属官,由官荫生选任。
州、县的副职官,都察、布政、按察三司首领官,同监生选任。
外府、外卫、盐运司首领官,京官、地方官的杂职官、入流或未入流官,由吏员、承差等选任。
这是它的大致情况。
那些参差互异的,可以推而知之。
第一次授官的称听选,升任的称升迁。
选拔官员的办法,每年吏部六次考核、六次选拔。
共引选六次,类选穴次,远方选二次。
初次选任以及考核决定升降的,双月大选,其次序定在单月。
改授官、改降官、服丧制、候补缺的,在单月紧急选取。
在职官吏中选拔任用官员,三年举行一次。
举人请求恩准,岁贡生就任教官,没有固定的日期。
凡是升迁,必定要考绩期满。
如果官员空缺应该补充不能等待期满的,叫做推升。
内阁大学士、吏部尚书,由朝廷推举,或奉特别圣旨。
侍郎以下以及祭酒,吏部会同三品以上官员在朝廷推举。
太常卿以下,由部推举。
通政、参政以下官吏,吏部在弘政门会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