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聪明了?我敢说你连一本琼瑶小说都没看过。对于你没看过的书,请不要胡乱批评。”
“唉呀,冒犯了你的偶像了。其实我真的看过,我还会唱它的主题曲——绿草苍苍,白雾茫茫,有位佳人,在水一方…没唱错吧?”
“别用唱的就没错,旋律没一处是对的。高音上不去,低音下不来,我看你倒很有潜力去当偶像歌手。”
“都是莎士比亚害惨了我。为什么追女朋友就得要到她窗子底下去唱情歌呢?像我这种人,该怎么办才好?”
“莎士比亚没帮你出这种馊主意。不过你也别太悲观,你是说的比唱的好听。”
“真的?那我用念的好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
“我猜你一定还会背另外一首: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咦!你怎么知道?”
“我还知道,这两首诗你不是从诗经里头读来的,多半是从情书大全里背来的。”
“别说笑了,这种时代,还会有谁在背情书大全?根本没有人在写情书了好不好?你年纪明明比我小,怎么还活在三十年前?”
可是,不到十年前,程宇明刚开始追求她时,让她心动的就是一封长达五页、亲笔所写的情书。连信封上的邮票都是费心挑选饼的楚辞邮票——
悲莫悲兮生别离,乐莫乐兮新相知——
在机场上生别离,悲凄的只是她,他正与他的新相知“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她是还活在十年前,活在五年前,所以她登了广告,不是吗?“去散步…”她把自己的伞收了起来,用带子系好,把他的伞递给他。
黎曙天高兴的把伞接过来打开,撑在两人头顶上,小心翼翼的不让她淋到一点雨,而他的半个肩膀则露在伞外。
“你带路吧,这里我第一次来。那种紫色的花开得好漂亮,你知道名字吗?”
“野牡丹。”
“和牡丹花一点也不像。我喜欢牡丹花,人家说它是国色天香。啊,你一定不喜欢,太俗气了。”
“我喜欢牡丹花,它一点也不俗气。”有一年她和程宇明到杉林溪去看过。他说他其实并不喜欢这种富贵花,虽然他后来把其中一朵娶了回家——楚珊妮是一家大医院院长的掌上明珠。想像程宇明是为了楚珊妮的家世才娶了她,并不会让方为若比较好受,那只是更加证明她爱错了人。
“我又想到一首应景的歌,唱给你听。白牡丹,笑吱吱…”他的众好友最怕和他一起去KTV,因为他的歌声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噪音。偏偏他又爱唱,尤其是心情大好的时候。
方为若不客气的打断他的表演欲。“求求你,别唱了吧,祖师爷没赏你这口饭吃。”
“可是,这是一首台语歌呢,叫我用念的我可念不出来。要不,你唱给我听?”
“我的拿手歌只有一首,你真要听?”
“哪一首?”
“国歌。三民主义,吾党所宗…”
“不用了不用了。我看下星期慢跑完后,我们一起去KTV练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