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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士兵另立
籍,完全脱离生产,实际上是地方豪族的武装,统兵权不归中央。到了北周后期,迫于形势,汉人也被募充作府兵。杨
为北周大丞相时,就下令西魏受赐鲜卑姓的汉人可恢复汉姓,开始破除了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规定。
府兵制原起于北魏时期鲜卑人当兵、汉人务农的政策。府兵全家可以免除赋役,当兵成为鲜卑人的专利,这政策明显地带有民族隔离的
彩。
另外又规定受田并承担赋役者,从十八岁提
到二十一岁,劳役从十一岁提
到十六岁,力役时间则从每年一个月减至二十天,而未被役的丁男可纳绢代替,称为“庸”
调绢从一匹四丈减为二丈。
使府兵制和均田制结合起来,兵士本人则由军府统领,这一措施既保证国家的兵源,又使农业
大增,促
了农业的发展。
这标志着科举制度的产生。科举制度的创建,重才学而不重门第,削弱了门阀大族世袭的特权。这
”任人唯贤“的改革,对后代影响很大。
后来,隋文帝又下令,京官五品以上,地方官
刺史,要由有德有才的举人担当。到隋炀帝时,定十科举人,开设
士科,以考试诗赋为主,选择”文才秀
“的人才。
其名为:名例律、卫禁律、职制律、
婚律、厩库律、擅兴律、贼盗律、斗讼律、诈伪律、杂律、捕亡律、断狱律。
创了一个新的朝廷集权的政权制度。开皇元年,即命大臣
、郑译、杨素“更定新律”即对过去北朝齐、周以来的律令作一次大的改革。
同时《开皇律》还废除了一些酷刑,如枭刑,轘刑,
刑等。也一概不用灭族刑,同时,减省一些刑律,减去死罪八十一条,
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千余条,总共保留五百条。
年满五十者,还可减免,这样隋初的赋役便比前代大为减轻,百姓得以休养生息,
不断增加,到开皇九年
已增到六、七百万人,租庸调的总收
也随之快速增长。
隋开皇二年,重颁均田令,自诸王以下至正七品的都督,受永业田从一百顷递减至四十顷,至于普通百姓,丁男一人受永业田二十亩、
田八十亩,
婢亦同。
此外死刑只分绞、斩二
,
放服刑不超过五年。杖刑分六十至一百共五等,民有枉屈得依次上诉至朝廷。
在隋朝官吏监督之下,造船工们日夜立在
中工作,腰
以下都生了蛆,死去很多人。被政府征调的兵役,由全国各地向幽州(今河北、辽宁地区)集中,源源不断。
全国安宁,南北民众得以休息,社会呈现空前繁荣景象。足可称”开皇之治“杨
的确是名君圣主,可惜他的儿
隋炀帝杨广实在是昏庸无
,骄奢
逸。
而且更适应了民族
合和时代趋势,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此乃他的第四项功绩。隋文帝的第五项功绩就是建立科举制,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隋文帝命令各州每年推选三个文章华
、有才能的人,到中央受官。
他在西郊建造了一个大
园,周围一百公里。从江南采得大木
,运往东都,每
大
须两千人往返递送,沿途络绎不绝。据记载,西苑”堂殿楼观,穷极华丽“,不知搜刮和浪费了人民多少财富。
开皇三年,又命苏威、
弘
行第二次改革,主旨在于“权衡轻重,务求平允,废除酷刑,疏而不失”由是订
刑律十二篇,这就是著名的《开皇律》。《开皇律》分为一十二篇。
隋文帝所
行的一系列改革措施,对削弱地方豪
势力,加
中央集权起了积极的作用。隋文帝在位二十四年,后期国家富足
盛,编
大增,仓储的丰实为历史所罕见。
杨广偏又在大业七年至大业十年连续发动了三次对
丽的战争。大业七年,隋炀帝为了发动攻打
丽的战争,大批征兵、调粮、造战船。
隋文帝除了重新统一了度量衡和货币之外,还采取了许多经济措施以巩固其统治。他重颁了均田令。自北魏时,均田制和租调制已开始实行。其后,北朝各代都继续沿袭,当中略有变动。
隋代大业七年前
现的仓库充实、府库山积之繁荣景象,就是均田令推行的成果。这是他的第三项功绩。隋文帝还整顿了府兵制,加
中央对军队的控制权。
他在位期间,百役繁兴,民脂榨尽。仅建筑东都洛
,每月役使两百万人,半数以上死在工地。
隋开皇十年,隋文帝又下令府兵全家一律归
州县
籍,受田耕作,变军籍为民籍,平时参加生产,兵农合一化。
其篇目虽然是
据《北齐律》所编,但内容却简明得多。判刑的名目有五
:一是死刑,二是
刑,三是徒刑,四是杖刑,五是笞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