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柏森停了几秒,像是在思考,最后勾起一抹势在必得的笑,看得孙曼凌不由得往后退。
他为什么要笑成那样?好像将她当作是他的猎物般…真是太可怕了!
“也对,你说得没错…”察觉她的动作,他更往前靠近。“这种事由男生来说确实比较好,坦白说,这是我的第一次,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意外,所以可能会不太专业…
“事实上,我确实没有模拟过,因为这种事还是要讲求感觉,不然就算练习几百次,没感觉依然没感觉对吧?”
啊啊啊…孙曼凌突然觉得头顶上飞过了几百只乌鸦──他到底是在说什么?她怎么有听没有懂?他是在说火星话吗?
“同学,我是真的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能不能用白话文再说一次?”她的国文造诣还不错,简单的台语也还可以,但翻译火星文就有难度了。
莫柏森顿了一下,微笑的说:“我喜欢你。”
孙曼凌闻言,没有羞怯、没有错愕,就只有无比的惊恐!
莫柏森依然维持着无懈可击的笑容,令人看不出他究竟在打什么主意?
孙曼凌也没追问他是否脑袋坏了,或是做了什么打赌才会突然这么说,当下她只想有多远就闪多远,她要离这个家伙愈远愈好,最好跟他永不相见,于是她一转身,立刻拔腿狂奔。
莫柏森是神经病──这是她对他最后的感觉!
真是一场噩梦!上班第一天就作噩梦,还真不是个好兆头──对于学生时代的事,她压根就不愿再想起,只能用噩梦来形容。
她和莫柏森…已经是往事了!
当初她傻得放入太多的感情,她只能庆幸到最后她回头是岸,没有伤得更重,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唉…怎么一大早就梦到那个家伙,真是太惨了。
孙曼凌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缓缓拿起一旁的闹钟,原本还很得意比闹钟早醒来的她定睛一看,差点没将古董闹钟给摔烂──什么早起!她根本就是睡过头了。
七点就该醒来,以便有足够时间准备,给上司留下好印象,怎知闹钟居然没叫醒她!
看到短针指着八点──她惊慌失措的跳下床,匆匆盥洗!
幸好昨晚已准备好今天要穿的衣服及物品,短短十分钟后,她便有如火箭般冲出家门。
途中买了一个三明治后,急忙跳上公交车再换搭捷运──已经很久没这么早出门的她,这四十分钟内活像是刚参加了一场百米赛跑似的,把她累得半死。
高中毕业后,她一心想考体育学系,无奈在去参加考试的当天出了车祸,试没考到,反而在医院里躺了一个多月。
车祸的后遗症也让她不得不放弃当体育老师的愿望──犹记得当医生告诉她这个坏消息时,她哭了一整天,可是为了让家人放心,她很快的振作起来,来年重考,考上一个吊车尾的学校,浑浑噩噩的也混到毕业。
她的长相普通、功课普通,个性也普通,可以说就连人生也是普普通通──一辈子都不可能成大器,除非有奇迹,对此她并无异议。
如果用ABC三种程度来比喻,她不是完美的A,也不是危险边缘的C,而是中规中矩的B──不上不下,一点也不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