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物极必反。”
“你少假惺惺的,你跟徐明威那家伙根本是一丘之貉,尽做些偷鸡摸狗的勾当。我还要劝你,少跟那个白痴在一起,省得跟他一样,变得一肚子浆糊!”
从这些话就听得出来,她对徐明威的嫌隙有多深,连带地对花田也没好声气。只是,就因为嫌隙实在太深了,反而越教她忘不掉,时时刻刻念着这个人,不管她是多么地不情愿。
“你还没搞清楚啊!明威比你我都聪明一百倍。自然科学社那个田边那点程度你就佩服地五体投地,以明威的实力,真要卯起来的话,那个四眼田鸡根本连比都没得比。”花田一贯他那种笃定从容的语气,态度闲闲的。
“所谓‘物以类聚’果然没错。”张凡侬根本听不进去,态度充满恶意。“我本来以为你还有点脑筋的,花田。但现在,我看你跟明威鬼混久了,脑袋也变得全是一团浆糊。我不想再跟你扯下去,简直浪费我的时间。”说着,转身就走。
“张凡侬!”花田叫住她,动了一点气。“你为什么老是要用这种态度说话,像只刺猬一样?”
像只刺猬还算客气呢!张凡侬把头一甩,下巴抬得高高的,像只骄傲的小母鸡,理也不理花田,朝着正向她走来我许自远走去。
“Fine!”花田对着她的背影大叫。“祝你玩得愉快!千万别被甩了!”
难怪孔夫子说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这个张凡侬着实坐实了孔老头对女人的指控。他也真搞不懂,为什么她那个家伙就是那么固执而且充满偏见,有时让人忍不住真想好好修理她一顿。
但想归想,她就是那副神气,他也拿她莫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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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有些人,即使只是普普通通地吃着饭,做着事,无端的就是惹人注目,不管是好是坏。像徐明威,速食店里满满是人,但他坐在那里,整个人占满空间存在感那么强,一举一动都十分招摇。
这当然不是因为他穿着制服的关系,大概跟他的长相,和他脸上的神隽及一身姿态有关系。他本来就长得高,长手长脚,天生骨架就好,加上他总是一副不理人的神气及一丁点傲慢的态度,很自然散发出一种不同常人的气息。所以,即使他并不想惹人注目,别人还是会去注意他,他习惯了,也就随便。
“嗨,明威。”花田走进速食店,在一埋黑压压的人群中一眼就看到他。
X中和“成华”虽然一个在城南一个在城北,但大抵以市区公车总站为基点,以射线朝相反的方向分射出去,两处相切的地方就是车站,而车站旁的速食店就成为他们聚会的集散地。
徐明威收回搁得老长的双腿,把椅子推给他。花田坐定,也老实不客气地把徐明威桌前的汉堡,炸鸡和可乐搬到自己面前,大口大口吃起来。
“够吗?我再去买一份──”
“不必了。”花田摇摇手。“这些就够了。我得留肚子回去吃饭,要不然我妈会念的。我老妈什么都不管我,就是这一点很坚持。”
徐明威扬脸一笑,拖出另一把椅子,长腿一跨,伸得笔直,自然流露出一股神气。
“你在‘成华’的‘神仙’生活过得怎么样?有趣吗?”他笑着问。
“还好,马马虎虎。”花田把一只鸡腿啃得只剩一根骨头,又灌了一大口的可乐。“你呢?和尚生涯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