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
左烈从鼻孔哼气。“你对爱情的观念真是肤浅,男女爱恋中没有先来后到的规定,一切都凭两情相悦。”
商恋欢不懂,她的世界简单而规条化,虽然与师兄命定是夫妻,也不曾领受爱情的洗礼,那是一桩任务,师父说那是她一生的职志。
“我不需要懂爱情,看师父那么折磨,这东西还是不碰的好。”
她永远记得师父得知右承欢死讯时凄厉的笑声,大骂“死得好”的语句中有强烈的悲痛,继而又悲啸大哭,怨恨右承欢宁愿冒两家的诅咒与左棣仁结合,果真造成早夭的悲剧。
左烈听着商恋欢天真的语气,忍不住轻揉她的发,温柔地笑道:“你总是要嫁人的,一旦碰到心目中的白马王子,爱情就会自然的发生。”
商恋观不讨厌左烈的触摸,揉揉她的头发是师兄常做的举动,从小时候起,这个动作就代表友善。
“我不需要遇到什么白马王子,任务完成后,就要与师兄成婚。”
左烈的手突然停住,有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在心底慢慢扩散,商恋欢将是他未来的表嫂?
“那我要叫你声表嫂了?”
“好说。”
“表哥也同意吗?”就这么简单?
“是啊,没听他反悔。”像是这种问题不值得思考似的,商恋欢从没想过。
左烈忍不住又问:“你爱他!”
商恋欢很自然的点头。“我爱师父和师兄,很习惯爱他们。”
“真要命!”左烈觉得一点都不浪漫,爱情跟习惯怎么可以混为一谈,他绝对相信当爱神的箭将两男女穿心而过时,双方都可感到悸动。左烈是个不可救葯的浪漫主义者,所以即使恋爱无数,仍不肯放下一颗求真爱的心。
“还有多远?”商恋欢不想再谈这个无用的话题,她的心里,只关心这么一件师父交代的事。
“应该快到了。”左烈看着眼前的小径。“这里明显有人走动,前方该是驻站了。”
商恋欢将“锐犀”插回左烈的靴中,等一下最好能找到镰刀,免得双手受皮肉之苦,她持匕首的右手已血迹斑斑,搔痒不已。
左烈检视商恋欢的手,皱眉道:“待会儿得先消毒一下,刚刚一路上的草样树木也不知有没有毒。”
商恋欢并不在意,受伤是家常便饭,反而觉得左烈大惊小敝。不过左烈的手真大,细致的触感摸起来很舒服,她反握左烈的手不想放开。
左烈感到商恋观的手掌内有着厚茧,不像大部分女孩子那么细致柔若无骨,这该是双?投的手。縝r>
“你的手历尽沧桑啊!”左烈心疼地说。
商恋欢笑道:“不算什么!”她历数每个厚茧。“这是扣扳机造成的,这个是因为夹流星镖,镖重所以使力要大,这个又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