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第三章(3/5)

实不是,叶伯伯,那时候母亲应与陶陶差不多大。”

“但陶陶还是个孩子。”

“她们这一代特别小样。”

“会不会是因为你特别成熟?”他笑问。

“不,我不行。”我把手乱摇。

叶成秋说:“之俊,你有很大的自卑感。”

“我不应该有吗?我有什么可以自骄?”

叶成秋笑“总之不应自卑。”

今夜不知怎地,我的眼泪就在眼眶中打滚,稍不当心用力一挤就会掉下来。

最受不了有人关注垂询。

受伤的野兽找个隐蔽处用舌头添伤口,过一阵子也就挨过去了,倘有个真心人来殷勤关注,硬是要看你有救没救,心一酸一软,若一口真气提不上来,真的就此息劳归主也是有的。

他上车载了母亲走。

在电梯中,我觉得有一撮灰掉在眼中,还是滚下一串眼泪,炙热地烫着冰冻的面颊。

真肉麻,太过自爱的人叫人吃不消,女儿已随时可以嫁人,还有什么资格纵容自己,为小事落泪。

我温习至凌晨不寐,天露出鱼肚白时淋浴出门吃早餐去。

考完试步出试场,大太阳令我睁不开双目,睡眠不足的我恍惚要随吸血伯爵而去。

“之俊!”

我用手遮住额角看出去。看到罗伦斯给我一个大笑容。他坐在一辆豪华跑车里。

“唉,”他笑着下车“之俊,原来你是杨之俊。”

我坐上他的车,冷气使我头脑清醒,簇新的真皮沙发发出一阵清香。

“是,我是杨之俊。你不是一早就晓得?”

“之俊,我是叶世球啊。”

这名字好热,他面孔根本就熟。

“唉,我是叶成秋的儿子。”他笑。

轮到我张大嘴,啊,怪不得,原来此花花公子即是彼花花公子。

“之俊,”他好不兴奋“原来我们是世交,所以,有缘分的人怎么都避不过的,我总有法子见到你。”

我也觉得高兴,因对叶成秋实在太好感,爱屋及乌,但凡与他沾上边的人,都一并喜欢。

敝不得老觉得他面熟,他的一双眼睛,活泼精神,一如他父亲。

“你是怎么发觉的?”我问。他略为不好意思“我派人去查你来。”

我白他一眼。就是这样,连同吃咖啡的普通朋友也要乱查。他大概什么都知道了。

“我们现在可以做朋友吧?”

“朋友没有世袭的,叶公子,我同令尊相熟,不一定要同你也熟。”

“咄!我信你才怪,女人都是这样子。”

“你说你叫什么名字?”

“叶世球。”

便东人喜欢把“球”字及“波”字嵌在名字中,取其圆滑之意。正如上海人那时最爱把孩子叫之什么之什么,之龙之杰之俊之类。

“世球,我们要到什么地方去?”

“你现在想做什么?”

我不假思索:“睡觉。”

他马上把握这个机会,做一个害羞之状“之俊,这…我们认识才数天,这不大好吧,人们会怎么说呢?”

我先是一呆,随即笑得眼泪都流出来。

这个人,我开始明白干嘛他会吸引到女人,不一定是为他的经济情形。

案亲不会明白,父亲老以为母亲同叶伯伯在一起是为他的钱。

“说真的,到什么地方去?”他问。

“带我去吃咖啡。”

“我同你去华之杰,那里顶楼的大班咖啡室比本市任何一家都精彩。”

“我去过,我们换个地方。”

他讶异地说:“爹说你长大后一直与他维持客气的距离,看来竟是真的了。”

“你与叶伯伯说起我?”

“是,他说你有一个孩子。”

我点点头。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