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价才是。
在警察的取缔之下,摊子是不能摆了,时间也不早了,打道回府算了。
凯仲开着老爸那辆破旧的货车朝春满园前进。不过这车子的车龄很大,开起来不顺手不说,加上离合器不稳,他们简直颠簸得都快吐出来了。
“到了没?再不快点的话,我要吐了啦。”颂伶勉强忍受车子的颠簸,可是那想吐的感觉却没办法止住。
“再忍忍吧!快到了。”其实凯仲自己都快吐了。
罢才开出来的时候,车况还没那么糟的,怎么现在要回家,车子变得随时要抛锚一样。他在心中祈祷,车子可不要挂在半路上才好。
但是天不从人愿,车子在长嘎一声之后,却是怎么都不肯动了。
“怎么回事?”颂伶慌张的说。
“车坏了!”简单的三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凯仲下车检查,却发现这辆车的问题得送到修车厂去大修才行。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这条回春满园的省道,入夜之后就很少有车子经过。看来“双脚万能”这句话在现在这个时候格外贴切。“怎么办呢?我可不要在这边露宿街头。”颂伶看了旁边阴森森的树林,心中不免害怕。
“放心,这边离春满园很近,只要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凯仲说的轻松。
“二十分钟?我才不走呢!今天在夜市站了一晚已经很累了,我走不动。”
“不走拉倒!不过我可警告你,这边入夜之后有很多不明物体会跑出来,像是无头鬼、好色鬼、女鬼、男鬼、脏鬼…”凯仲越说越可怕。
颂伶不敢听,连忙把耳朵捂上。“别说了!我走,我走就是了嘛。”她心不甘情不愿的用小跑步赶紧离开。
两个人走了十分钟左右,还离春满园有段距离。凯仲依然轻轻松松的走着,但是颂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喘着说。
“这也难怪,你穿长裙又穿高跟鞋,要是这样能走得动,我都可以踩高跷去参加奥运赛跑了。”
凯仲取笑着颂伶的打扮,一身高级洋装,加上脚下那双细跟凉鞋,虽然好看,可是却不实用,但是颂伶就喜欢穿的像大家闺秀的样子。
“我不管,我走得累死了!我不要走了。”颂伶一累就发小孩子脾气。
凯仲没办法,总不能把她留在这边吧,只好蹲下来,帮她把凉鞋解开。
“你要干吗?”颂伶惊惶失措的叫了出来。
“强暴你?你别傻了,你现在一身汗,我对你这个臭美女可没兴趣。”
凯仲看了看她的脚,上面都已经起了水泡,无论如何,她是走不动了。
自己的脚搁在凯仲的腿上,颂伶羞得一动也不敢动。从来没有男人把她的脚揣在手心过,就连立章都没有。
“两个选择,一、你留在这边过夜;二、我背你回去。”凯仲难得有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