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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连走路都不会了,反正场子里到处都有铺地毯,光着脚踩在上头又柔又绵,触感比恐怖的细跟鞋好上一万倍。
“我就知道。”他一点都不惊讶,她会乖乖穿着他才会吓到。
“帮我倒红酒。”她跳到桌上坐定,用脚丫子推推他的膝盖,看见他喝酒,害她也觉得渴了。
“喏。”满满一杯红酒塞到她油腻腻沾满蜜汁的手上。
“等一下、等一下。”她添着五根指头,舍不得甜美的蜜汁被酒杯沾掉,太浪费了,添干净手指后才接过酒杯喝。
还吮指回味乐无穷?看她吃东西比电视广告里的演员更有说服力,胃里的烈酒烧了起来,他口干舌燥,再灌下酒之后非但不能解渴,反而让症状更明显。
“你在耳机里那样解释,这件事就可以平息了吗?”她分一小块蜜汁肉干给他,当然是最小的那一块。
“再有什么谣言传来传去,我就亲自去逮出发布的家伙,打断他的牙!”
“那就好,我可不想被传说和你是一对。”她皱皱鼻,拿红酒当水喝。
“这句话我原封不动还给你。”他的表情不比她好看。
“我们有共识。”难得难得,干杯干杯。
“奇怪了,这种时候你这位新进员工为什么还能待在这里饮酒作乐?”他是老板,自然说得过去,爱怎么喝都没人敢吠半句;但积欠了八十万卖身来抵债的她,应该认真地在楼下场子里打扫环境才对。
“这红酒好好喝哦。”她转移话题,并又殷勤地替他倒酒,不介意充当一下下陪酒小姐。“肉干哪家买的?好吃,我下次也去买。”肉干剩一块,她撕成两半,大半给她,小半给他,嘿嘿。
吧杯再干杯,他的杯子干了,她马上就倒满,她的杯子干了,她也比照办理,有时不小心在他杯里倒红酒,在她杯里倒伏特加,谁也没有察觉,喝到胃里都是一样火烫烫。
火燎原觉得自己喝太多了,伏特加很烈,不合适拿来你干一杯、我干一杯地拚酒,他的舌头都麻掉了,肉干嚼在嘴里已经没有半点甜味,像在咀嚼塑胶块。房间里好热,他好像在冒汗,他扯扯领子,还是不舒服,改扯扣子,脆弱的缝线发出轻不可闻的迸裂声,然后弹开,扣子掉落地板,无声无息地滚进了柜子底下消失。她在说话,他听见了,但没听进去,本来二十个字的句子他听懂了十八个字,接着十五个,十二,十,九,八,七…
然后,他看到她坐在桌沿晃荡着她的小腿,脚丫子像荡秋千晃过来,只差几公分就会碰到他的手臂,靠到最近,又吊人胃口地往后荡回去。
他的呼吸开始跟上她的频率,脚丫子退回去,他呼气,脚丫子靠过来,他吸气,很多次几乎有股冲动伸手去捉住那顽皮的小东西,不准它在眼前撩拨得他心猿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