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没有一点筹码,可是我爱他,真的真的没有办法忘记他。我脑子里、心里想的都是他,不管我怎么抗拒,我都只能想着他。”爱惜很迷茫,声音有些飘忽“原本,我也以为自己只是同情他,觉得他的眼神太悲伤,想要帮助他,可是现在,我再也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说我对他只是同情。哪怕没有一点的机会,我也不想就这样放弃。我想努力试一试,不管结果怎么样都好。不然,我觉得自己会更加后悔。”说完,爱惜抿着嘴,强迫自己勇敢起来。
方颐和朱晓丽都没有说话,她们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然后一起抱着她,叹息。
“爱惜,我们没有办法对你说祝福的话,只能说,希望你能够改变他,让他爱上你。”是呀,这样的爱情,太过于沉重,除了希望,似乎,也只能希望了。
爱惜笑了,笑得很苦,但是却很坚持。
她知道,就算全天下的人都认为她疯了,她也不会放弃的。
因为,她是真的爱他。
真爱,无法放手。
夏天的傍晚,晚霞红得仿佛暗沉的血,沉沉地压在天边,给人一种不祥的感觉。
星神学院校门外面的一条小巷子里,一帮骑着摩托车的不良少年,手持器械站在那里,将整条小巷子围得水泄不通。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狰狞的表情,而站在里面的几个人,表情更是冷酷。
不经意从旁边路过的行人加快脚步跑了起来,害怕自己不小心惹了这群凶神恶煞的人。
他们是本市的黑社会组织,而被他们围绕在中心的,是凌夜圣。虽然凌夜圣已经浑身是伤,几乎都站不起来,但是却始终一脸孤傲、桀骜不驯。
“哟,小子,死到临头还摆一张这样的脸?很拽嘛,不过也很衬你这副死人脸啊。”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戴着墨镜的男人走近凌夜圣,将浑身是血的凌夜圣踩在了脚底下,然后低下头、弯着腰抓着凌夜圣胸口的衣服,嘲弄着。
凌夜圣的身上几乎没有一块完整的肌肤,到处都是青肿伤口,脸上都破了,嘴角、手臂到处都是血,染红了他的衣服,让他看起来就像是浴血的修罗一般可怕。这帮人并不是普通的小混混,他们是本市的黑社会组织。之前,凌夜圣曾经不要命地挑衅过全市各大帮派,还把人打成重伤,现在,他们连成一气,来找他报仇。
这就是黑社会的法则,冤冤相报,血债血偿。
凌夜圣虚弱地躺在那里,但是高傲的个性却让他不愿意服输。他伤得很重,全身上下都在隐隐作痛,甚至连站都站不起来。虽然他一直认为自己是高手,可是即使他再厉害,面对一群训练有素而且在刀尖上过日子的高手,他也不可能赢。
所以这次,他输得惨烈。从摩托车上摔下来后,他没有一点胜算。
“不说话吗?死小子,这次算是给你点教训,下次不要那么张狂,这里还没轮到你这种乳臭未干的小子来撑台面。跟我们斗,你还嫩得很。走。”男人似乎是觉得很无趣,毕竟面对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对手,还真的是非常无聊。
放开凌夜圣,男人不过瘾似的咒骂了一声,然后重重地在凌夜圣的胸口踩了两脚,看见他痛苦地皱着眉头咳出两口鲜血,才哼了一声挥手示意众人离去。
“老大,就这么放过这小子?”
“打成这样要是还能活,算他命大。走吧。”男人不屑地开口。
骑着摩托车的混混们呼啸着离开,凌夜圣一个人躺在地上,孤独而又吃力地张开了眼睛,看着渐渐暗沉下来的天空,叹了口气。
浑身痛,好痛,痛得几乎没有办法呼吸。
他,是要死了吗?
也好,这样的话,他就可以去和星辰见面了。这样就不用再一个人,孤独地苦苦支撑着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