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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mdash;mdash;(2/2)

“切,毕心慧,你我妹八年了,你应该是我喜喜阵营的。”

如果替喜喜言的话,可以说,她是个模特,可不幸的是,那天她的工作就是反复将她那一及腰的卷发泡,然后向人展示“快速发帽”的神奇功效。喜喜有一得天独厚的亮泽的卷发,她梦都能梦见自己成为洗发广告的模特,穿着一袭丝绸在泉边秋千,发随风飘扬,不胜收。然而现实就是现实,她第一份有关发的工作,就是有关那神奇的发帽。

我站起,小心翼翼地将喜喜的双脚搬下我的茶几,一抬,正好从窗看见一辆藏蓝的宾利欧陆驶来:“喂,你的周老板来了。”宾利在我和喜喜的生活圈里实属罕见,所以喜喜在首次跟我提及周森时,就提到了:他开一辆藏蓝宾利。

喜喜和周森是在三个月前的一届日用品展销会上认识的。周森展销的自然是巾,而巧的是,喜喜的雇主的商品,也是巾。

“我犯得着跟他亲切吗?我是王墨阵营的。”我开始着手收拾瓜。王墨是喜喜的男朋友,不过下,应该说,他是喜喜的男朋友之一了。至于这之二的周森,我是只闻其名,尚未见其人。

反之,喜喜说我给我那辆二手的丰田雅力士贴了黢黑的儿,是极其明智的选择。因为不开好车,就不必脸。而喜喜如此“鄙视”的那辆车,是我在大学毕业后买的,手动档,二手八成新,五万块,掉了我全的日常积蓄及大学期间的实习所得,甚至还包义务捐血的补助,统称“血汗钱”另外,还向喜喜借了一万五。而我买车的原因很简单:工作地虽不远,但很偏,倒车需倒三趟。可惜目前,这个原因已经不成立了。那份工作,已经在我的简历上划下了截止日期。

周森的确是个生意人,不过在我以为,他所的生意并不如他的藏蓝宾利欧陆以及他各的范思哲衬衫那么璀璨。他是巾生意的,我曾问喜喜:“巾厂的厂长?”喜喜一脸铁青:“什么厂长?他是个董事长。”

喜喜把嘴涂成了血盆大,周老板也响了我的门铃。我留在了厨房的池前,喜喜则像主人似的去开门。在关掉的那一瞬间,我正好听见喜喜亲吻周森的声音:夸张的“啵”的一声。我了手,慢腾腾地挪厨房,又正好看见喜喜的葱葱玉指抹去印在周森脸上的红。喜喜的介绍就五个字:“周森,毕心慧。”

“唉,求你了,别叫他周老板,”喜喜嘴上虽不不慢,手上补妆的动作却是令人“请亲切地叫他周森。等会儿你就知了,有钱和平易近人并不矛盾。”

藏蓝宾利悠然地驶了我的视线,途中,有一对少男少女对其行了注目礼。车上的喜喜一定是了那副下微抬,角微扬的小人得志的嘴脸,我完全可以肯定。周森的车窗上,贴的是极浅的,聊胜于无的车喜喜曾沫横飞地给我分析:“好车都是贴浅颜儿,好让别人能瞻仰你的脸。”

喜喜之前其余所有有关模特的工作,主角均是她的双脚。喜喜从十七岁开始,就是个脚模。她拍摄过上百支二三的广告,她十趾匀称,趾甲圆,脚踝不见一丝皱纹。

“哈哈,”喜喜笑得腔内构造毕无遗“孔浩?心形的西瓜?哈哈哈。”

“那我岂不是助纣为?”

我站在窗边,目送周森和喜喜钻上了车。上车前,喜喜抬向我张望,我拉开窗,朝她挥手。

第四话:恋人们

喜喜里,孔浩与浪漫是风不相及的两

“周老板,要不要来块儿西瓜?”我在喜喜的挤眉下,勉亲切。周森与孔浩差不多,不过比孔浩瘦削许多。至于他的眉,我看都没看,以此证明我对王墨的“忠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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